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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学的组织是一种民主的政体。公学的发起人多是革命党人,故学校成立之时,一切组织多含有试行民主政治之意。全校分执行与评议两部,执行部的职员是学生投票互选出来的,有严格的任期,并且对于评议部负责。评议部是由班长和室长组织而成的,要定期的开会,有监督和弹劾职员之权。选举、严格的任期是民主制度区别于专制制度的重要特征,执行部对评议部负责并在评议部监督下行使行政权,则有民主制度下行政权和约束、立法机制分立的雏形。把权力置于监督之下,防止独裁和权力的被滥用,这同样是民主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评议部开会时往有激烈的辩论,有时到点名熄灯时方才散会,说明大家对执行这个制度是很认真的。
两江总督端方每月拨银1000两,派四品京堂郑孝胥为监督。学校有了官派的监督,民主的政体便发生了障碍,执行部久不改选,评议部也有度止的危险。
两江总督端方,其实是个新派人物。戊戌变法中,朝廷下诏筹办农工商总局,端方被任命为督办。他全身心的投入到新筹办的部门当中,他曾一天连上三折,其工作热情与效率,可见一斑。
升任湖北巡抚不久,随即办起了六十余所新式学堂并派出大批的留学生(其子也赴美国留学)。
光绪三十年(1904年),代任两江总督创建暨南大学。之后,他调任湖南巡抚。半年内便建有小学堂八十多所。据说,端方在调任江苏巡抚时,上任伊始便革除了各州县例送红包给新任巡抚大人的陋习,并用红包的钱选派两名学生出国留学,一时传为美谈。
在历任上述封疆大吏期间,端方鼓励学子出洋留学,被誉为开明人士,“奋发有为,于内政外交尤有心得”。
中国公学简直就是个革命党人的培训学校,能够为这样的学校每月拨银1000两,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可惜,这样一个开明之人,最后还是死于革命党人之手,不能不令人惋惜。
胡适写到:“到了申之秋,评议部与职员发生激烈的冲突,结果致绝大多数学生整队退学,自行组织中国新公学,仍继实行民主政治,支持至一年余始解散。这三年多的维形民主国,在中国政治革命上是很可纪念的。"
1952年12月23日,胡适在中国公学校友会欢迎会上讲话中,又强调了中国公学当年的共和民主的政体在教育上的试验意义,他说:“中国公学和中国教育制度以至民主的政治制度,也有很深切的关系。当时我们母校的教育制度,有着一点独持的作风,这种作风便是民主制度在教育上的试验,当时校内并不设校长,而三位干事共同负责处理校务,成为学校行政机关。另外由全体同学推举班长、室长,实行自治,并且选举评议员,组织评议会,成为学校的立法机关。一切校务虽由干事部负责执行,但必须先经评议会通过,完成立法程序。”
后来当过中国公学副校长的亮功至把这种“学生治校”的制度,和欧洲中世纪大学创始时的制度作了比较,充分肯定了它在中国教育史上的创新意义。
中国公学实行的这种高度民主自治的管理制度,自然受到广大革命热情高涨的同学的欢迎与拥护。但从实际出发,它在中国这块土壤上,显然缺乏充分持久发育的外部条件。
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使中国公学的“民主共和国”于解体的危机。
一、学校内留日学生逐渐减少(部分又回日本复课了),而新招的学生逐渐增加,已不是当初发起创学时学生与管理彼此不分界限的情形。
二、当时上海社会和官方,对这种办学制度的忌疑与不满日益增大,缺少社会尤其教育界人士的理解与同情。
三、学校没有两江总督端方的官费资助便办不下去,而接受了官方的资助,便无法抗拒官方在管理制度上插手学校。
最初创立时不设校长,干事部的干事分任教务、度务、商务,后来推郑孝胥为校长,聘马君武为总教习。马君武赴国外留学后,总教习之职便度止。公学受两江总督的津贴之后,校长改为监督。第一任监督是郑孝胥,第二任为夏敬观,同时成立了郑孝胥、张赛、熊希龄等几十人参加的校董事会,推举张赛为会长。在董事会制与监督制的双重压迫下,学生自治的民主政体开始瓦解。
尽管郑孝胥、夏敬观这一些社会名流忙于诗坛和文坛,对校务毫无兴趣,但公学的民主政体已经受到严重压抑。原来公选的干事改为由学校聘任的教务长、庶务长、斋务长,而且新校章取消了评议部这个以学生为主体的“立法机关”。这就激起了广大同学的强烈不满。他们抓住校章上“非经全体三分之二承认,不得修改”的“法”条文向校方表示抗议,认为三位干事自修改校章是非法的,取消评议部也是非法的。
为此,全体同学就组织了一个“校友会”,类似于现在的学生会组织。校友会与三位干事争议了几个月,终于达成了由全体学生修改校章的协议。又费了几个月,开了许多会,校友会把修正意见整理出了一个草案,议定一本新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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