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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年一班有体育课。
所有人都出现外面,按照惯例,要先跑两圈,纪念一看到要跑步,再看到天上挂着的那大太阳就觉得浑身都不舒服了。
于是,跑步前,非常不要脸的去请假了。
“老师,我身体不舒服,今天的跑步,可能没办法参加。”
年轻有为的体育老师看了一眼纪念,点头:“既然这样,纪念同学好好休息吧。”
不想跑步的同学海了去了,只是,却没有人敢做第二个请假的人,一时间,看着纪念离开的背影,很是愤慨。
纪念从篮球场上横穿而过,走到三分线那里时,一个篮球恰好滚到自己脚下。
“小学妹,麻烦把球扔过来一下。”
明显,比赛还没开始,球不知是有意无意的滚到她面前去的,不过,纪念抬头看过去的时候,那男生撩了撩自己的头发,那样子,似乎在耍帅。
嘿,运动的男生向来都是比较帅的,她也觉得,更别说是打篮球的了。
于是,看到脚下的篮球,纪念弯腰抱了起来。
笑得万分乖巧:“学长,接着。”
那男生点了点头,招手。
纪念一脚踩在三分线外面,篮球在身侧,开始运球,眸子扫了一眼篮球。
意识到她是想要干什么,所有人的视线顿时都转到了她的身上。
要投三分球?还是故弄玄虚?
这是许多人心里的疑问,有人看到她这样的架势,心里已经热血起来了。
其实,不但男生打篮球厉害很帅,女生打篮球也很帅,何况,是纪念这种,哪怕只是安静的站在人群中就耀眼外分的人呢!
而更意外的是,正和一群小学妹在谈笑风生的沈靳初;刚好出了教学楼的丰尊,楼上新闻部的苏绛,一起走过来的言轻歌和南少,以及从诺斯特因公事过来的苏慕,都在看到了她这样的动作后而将视线放在了她的身上。
言轻歌看着运球的纪念,透过她,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女孩,曾无比的热爱篮球,哪怕受了伤,也想着要上场打比赛,他曾经不懂篮球到底有什么乐趣,如今也懂了,却也依旧不爱,因为学会篮球的过程并不愉快,甚至学会了之后,也依旧不觉得愉快。
因为最想让知道的那个人,永远不想要知道他的篮球为谁而学。
所以,言轻歌似乎还是以前的言轻歌,洁癖成性,讨厌女生,但是,又似乎已经不再是以前的言轻歌,现在的他至少打得一手好篮球,而且,上一次,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愿意送纪念去灯具城。
纪念,比他心里那女孩漂亮太多,纪念就像宋骄,永远是那种,站在人群中就无比耀眼的人,甚至,似乎比宋骄还更容易让人将视线放在她的身上。
所以,他很明白,沈靳初曾经说的,她顶着这样一张脸,想低调,除非众人皆瞎。
就在言轻歌出神的当,纪念唇角勾起,手上的篮球离手,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往球篮那边飞去,众人的视线随着篮球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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