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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了长凳上朗声说道:“请各位江湖朋友做个见证,若是我一口干下,那这桌酒菜就承阁下的情了。”
说完便抓起那酒坛,一把扯掉上面的泥封“红盖头”,一把举过头顶,开始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
那庄稼汉平安本是有意阻止,实在不愿意顾醒大出风头引人关注。但奈何张弥勒还在一旁煽风点火,加油助威,将那客栈中的气氛一瞬间便掀到了高潮。
人潮人海中,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顾醒那坛中酒,一会儿工夫,便是一滴不剩。待他将那坛子放下时,脚步有些踉跄,两颊绯红,看来是有些上头了。
但却还是强打着精神吼道:“感谢各位江湖朋友捧场,感谢店小二招待。”说完便仰头倒了下去。那众看客本意是图个新鲜热闹,要知道,这“嘣大碗”名气如此之大,可是有讲究的。
话说大唐初年,太平盛世。百姓具有定所,休养生息。不知是哪位酿酒师傅在酿酒期间打了个盹,虽说没有误了太多时辰,但却是这酒糟已经发酵过久,不能再要了。
那酿酒师傅实在舍不得糟蹋这好不容易种来的粮食,便从灶房中摸了一块硬糖,丢入其中。本意是融合酒糟,适度缓甜。不成想那酿出的酒味醇香绵柔,入口辛辣回味悠长,成了人间佳品。
后又有好事者饮此酒,用泥坯碗仰头饮下,状若疯魔。待那碗酒入喉,便一口嘣下泥坯碗碗沿,再将碗重重掷下,顿时碗碎酒入千肠。据他言明,个中滋味便是让他当个神仙都不换。自此,这酒便有了个雅俗共赏的诨名“嘣大碗”。要说这酒哪里好,店小二确实没有说谎,方圆十里八乡,都从这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客栈进酒,已有二十余载。
顾醒这一口闷干下一坛子“嘣大碗”,本是店小二故意刁难,但谁知顾醒还真将这坛子酒一饮而尽,虽说最后已是醉的不省人事,但却赢得了周遭江湖人士的一众拍手叫好。
要知道,行走江湖,最忌婆婆妈妈。像顾醒这般直来直去的豪爽之辈,最对他们胃口。
而那店小二也是借坡下驴,扬手说道:“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若是有谁想试试,不妨举手示意,我亦免之。”店小二此言即是言明也是服众,那群看客虽说图个热闹,但还是有所耳闻此人的厉害。
虽说此人面目可憎,但那手段可不是江湖中那些三脚猫能比的。只是他对这四人这般“关照”,恐怕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就再话音刚落之际,一人慵懒地举起了一双如布满老树朽皮的手,用沉稳浑厚的中年男人独有的磁性嗓音说道:“给我来一坛。”
刚才顾醒壮胆接下时,那人并未参与其中。只是优哉游哉地喝着小酒吃着花生米,看着这群江湖众人起哄,不时摇头叹气。没想到那小子居然一口气将那一斤多的“嘣大碗”一口干下,不得不说,“英雄出少年”。
至少,在酒桌上,已是出类拔萃。
店小二闻言扯了扯嘴角,本是歪斜的嘴变得更加极端。只见他黑着脸又从那柜台后的酒窖中拿出一坛“嘣大碗”,抬手便扔了过去。
那人也不恼,只是抬手接下,按在了矮桌上,发出沉闷声响。
店小二明显有些诧异,不知为何内劲如此浑厚的路人会出现在这不起眼的乡野客栈中。那人接下一坛子“嘣大碗”,化掌如钩便插入那泥封之中,抬手便仰头灌下。
没有顾醒喝时那般勉强,反而多了几分从容不迫。也不过片刻功夫,那一坛子酒便被那人喝了个精光,待放下酒坛后,那人抬手一掷,将那酒坛又抛了回去。
店小二抬手接下,竟隐隐后退了几分。
待稳住身形,那人爽朗笑道:“不愧是‘嘣大碗’,名不虚传。老夫不虚此行。”人群中忽然一阵骚动,听见有人发声说道:“原来是郡守大人,难道如此海量。”
众人闻言皆是一惊,纷纷起身抱拳行礼,一时间本是熙熙攘攘的客栈,变得寂静无声,全是拜礼之人。
那喝酒之人面色如常,开口说道:“我自是闲来无事出来走走,大家不必如此多礼。既然有缘在此相聚,那这顿便饭我便请了。”
说完起身抱拳,快步向柜台走去。本有人想起身再说什么,也被身旁同伴拉住,小声嘀咕,“郡守大人最忌别人婆婆妈妈,刚才见那小子如此豪爽,定是激起心中快意,你不可上前误了他人雅兴。”
郡守快步走到柜台前,从腰间摸出一锭银钱,递给那店小二,便负手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