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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驶上“长径”,路的尽头,温莎堡巍然耸立。
较之于新崭崭的白金汉宫,阿礼国更加喜爱古朴雄伟的温莎堡,在他眼里,白金汉宫金碧辉煌的太过分了,近乎……呃,艳俗。
女王陛下不愿意住白金汉宫,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就不说什么“睹物思人、触景伤情”,单是从头到脚的一袭黑衣,就跟这座宫殿的鎏金錾银,格格不入吧?
论周边的环境,白金汉宫和温莎堡就更加不能比了:温莎堡被森林、草地、河流和湖泊环绕,白金汉宫呢,哼,女王在卧室里,能够听得见大门外民众的欢呼声——不要以为这是什么好事儿,民众不高兴了,欢呼声随时可以变成叫骂声或者怒吼声。
女王陛下刚刚登基的时候,曾经发生过抗议民众将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扔进白金汉宫某个房间里的事情,玻璃窗被砸了个大洞——幸好,女王当时不在那个房间里。
人民,哼,愚氓!
阿礼国尤其喜欢身下的这条笔直的“长径”——这是连通温莎堡和外界的主路,长达三英里,宽达二百四十英尺,路两旁,是如茵的草地,以及成排的高大的橡树和筱悬木。
这么多年来,每次入觐温莎堡,马车一驶上“长径”,阿礼国就会生出一种错觉:之前,温莎堡好像是隐没在地平线以下似的,就在那一瞬间,拔地而起,屹立天际。
那一瞬,他的心跳,总是会不由自主的微微加快。
同车的亚特伍德,可没有常年驻外的阿礼国的这些感慨,他轻轻嘟囔了一句,“这个鬼天气!”
今天的天气,是典型的英伦季冬孟春的天气——阴冷、潮湿、微雨,在外头呆的时间稍长,如果不活动——就像现在这样,坐在马车里,手脚便会变得冰凉。
阿礼国倒不觉得有什么好抱怨的:毕竟,雨没有下大,也没有雨夹雪嘛!
马车驶过了温莎堡的岗哨。
岗哨前出温莎堡数百米——这就对了嘛,如果有哪个抗议的民众想向温莎堡扔石头,他得先搬一架投石机过来。
阿礼国随即留意到一个细节:卫兵的手臂上,缠着一圈黑纱。
他心中一动:这个……在别的地方,可见不到啊!
阿礼国没有掩饰自己的诧异,指了指卫兵,“这……也是女王陛下的敕命吗?”
亚特伍德晓得他要问什么,一声冷笑,“你这个‘也’字用的好!不过,女王陛下不会摆明车马的颁布这样子的敕令——我估计,是下边儿哪个家伙拍马屁吧!不过,很显然,这个马屁拍的十分精准——至少,没有拍到马脚上。”
微微一顿,“逢君之恶,哼!”
“逢君之恶”一说,似乎有些过了,不过,阿礼国没有反驳。
温莎堡卫兵手臂上的黑纱,自然是为停灵在“阿尔伯特教堂”的阿尔伯特亲王戴孝,可是,阿尔伯特亲王只是王夫,不是国王,此举确有僭越之嫌。
“久别重逢”温莎堡的兴奋淡去了,阿礼国心中,开始隐隐觉得不安了。
“本来,”亚特伍德抬起头,看着车窗外阴沉的天空,“目下,真不是游说女王陛下接受我们的计划的好时机——可是,没有法子。”
没有法子——此时不行动,就来不及了。
两架马车从南翼的乔治四世门进入了温莎堡,一片巨大的草毯在眼前铺展开去,此“上区庭院”也。
本来,美景足以令人心胸一畅,然而,不晓得为了什么,也许是天气的关系,也许是心绪的关系,也许本就是事实——阿礼国觉得,巨大的庭院中,隐约的浮动着一股莫名的阴郁。
马车停下,阿礼国和亚特伍德下车。
冷风被体,两个人都不由微微的打了个寒颤。
另一架马车上,下来了首相德比伯爵和印度总督劳伦斯勋爵。
德比伯爵须发皆白,走起路来,也略显迟缓;劳伦斯则和阿礼国相映成趣:阿礼国又瘦又小,劳伦斯却是高大魁梧。
觐见安排在“王后谒见厅”。
狮子在这儿啰嗦一句,在英文中,“女王”和“王后”虽然是同一个词,但是,温莎堡的“王后谒见厅”,不能译成“女王谒见厅”,因为它的设计者是查理二世的凯瑟琳王后,“王后谒见厅”乃因此而得名。
阿礼国和亚特伍德都略觉失望——“王后谒见厅”是非常正式的觐见国王、女王的场所,觐见安排在“王后谒见厅”,固然可以视为对四位入觐的重臣的重视,但同时,也隐隐的透露出一层“保持距离”的意思。
其实,最理想的觐见场所,是女王的办公室,或“金雀花王朝套间”一类的私人套间,这样,彼此距离较近,对女王陛下“晓之以理”之外,还可以充分“动之以情”,毕竟,今天要拿来游说女王陛下的,既是国家的大事,也是女王陛下的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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