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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冰蓝,今年二十岁,性别女,爱好女,没读过书,字倒是都认识,以前当过佣兵。”那女孩老实回答。
“以前有过艺人经验吗?曾经隶属于哪家娱乐公司?”
“没……没有经验。”冰蓝立刻答道:“也没有公司。”
“为什么选择我们?”秦澈甩出第三个疑问。
“当然是为了女孩子那美妙的身体。”
“嗯?”
“为了完成自己多年以来的夙愿,顺便还能和偶像互动!”
“你的偶像是哪位?”
“林瑜!”
从冰蓝口中吐出那个名字,可谓是字正腔圆,掷地有声,显然是说过不止一遍了:“林瑜小姐就像黑暗中唯一的一点光,用温暖的身躯照亮了远方的夜空!”
听了这个描述,秦澈回想起上次半夜去第十五区“蛇窟”的时候,附近的建筑废墟中亮起星星点点的烟头火光。
“你喜欢林瑜哪一点?”秦澈问。
“每一点。”
冰蓝毫不犹豫的作答:“她是我生命里有且仅有一束的光芒,为一直站在黑暗中的我,指明了前进的道路。”
——好家伙,脑残粉是吧?
意识到对方是真的在追星,而不是随便瞎编一个理由就想融入组织,秦澈开始思考:
看得出来,这姑娘确实是纯粹的魔怔人,属于想见偶像想得快疯了的那种。
这类角色在钢之城里倒也不少,但主要都集中在拜金神教那边。林瑜的粉丝里,魔怔人的数量其实没那么多。
看样子,冰蓝小姐就是典型的魔怔粉,喜欢林瑜到无法自拔的地步。
秦澈当然知道,把这种心怀不轨的家伙招进公司是一步险棋,就像在雷区里跳街舞,稍有不慎就可能当场去世。
不过以这女孩堪称逆天的颜值,不靠脸吃饭实在可惜。
哪怕被马戏团拒绝,她肯定也会马上被其他经纪公司收入麾下。
秉承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还是把这女孩收了比较好,大不了直接雪藏,不给资源就完事了。
当然,在签合同之前还得先询问一下当事人:
秦澈思索了几秒,对冰蓝笑了笑:“既然你都这么诚实了,那我也直说了吧:能不能要你,主要得看林瑜的意见,明白了吧?”
“明白。”冰蓝点头。
看着对方乖巧的模样,秦澈拿起手机给林瑜发了条信息:“来会议室。”
“啊,我现在正在外面吃饭!”林瑜很快回复:“有事吗?”
“那没事了。”
秦澈把手机放到桌上,转身看向低着头闭目养神的冰蓝:“林瑜出去吃饭了,还没回来。”
此话一出,冰蓝顿时蔫了,絮絮叨叨地进入林瑜粉丝常见的老父亲状态:“这个点吃饭对身体不好……”
“干等着也不是事,不如你现在来表演一下才艺?”秦澈笑道:“先看看你会什么,才能更好地确定未来的发展路线。”
“啊,好。”
冰蓝想了想:“那我给您朗读一首着名诗人夏洛特的现代诗《真特娘的烦》吧!”
“为什么表演这个?”秦澈眯着眼睛问:“我不认为诗朗诵和偶像营业有什么关系。”
面对老板的质疑,冰蓝丝毫不慌,理直气壮地挺起胸膛,给出无法反驳的理由:
“因为我什么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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