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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徙诸王的命令如期下来!
各地的藩王反应很大,但是又都无可奈何,只能照办,谁让皇帝是朱常渊这个家伙呢?
然而,终究是有那么一两个愣头青,认为祖宗给予的封地就是自家的财产,永远不能迁徙,比如说鲁王朱以海,比如说新上任的晋王朱鹏宽。
“这是要把太祖皇帝的骨肉后裔斩尽杀绝啊!朱常渊太恶毒!”鲁王朱以海接到诏令之后大怒,说道:“我明知朱常渊无可匹敌,当时男子汉大丈夫,我乃是太祖皇帝之后裔,岂能如此苟活任人鱼肉,反了!”
朱以海散尽家财,招募了几千名士兵,正想要趁机攻入附近郡县,没想到还没有走一半的路程,就被阻截了。
前来拦截的人不多,总共也就仨,可是这三个家伙简直不是人,随随便便一巴掌就能拍死一群人。
如此一来,哪里还有人敢跟着朱以海混,三分钟之后,悲催的鲁王朱以海就发现自己变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所有的士兵全部逃的干干净净。
于是,这位造反还没有出家门的王爷,就这么被抓住,送往了京师。
甚至朱以海还在押解往京师的路上,朱常渊的诏令就传了过来,命令忠勇武士就地格杀,革除鲁王封号,抄没家产,并且昭告天下。
如此一来,那些还在观望的诸侯王都各自纷纷收拾家伙,真正的放弃所有朝海南迁徙了,毕竟,不去的话一无所有,还有被杀头的危险,如果迁移到海南的话,不但仍旧有大量的土地,还有累世积攒下来的财产,也足够他们挥霍潇洒的了。
再说了,海南虽然远可终究也是中华之领土。他们是大明朝的藩王,依旧可以继续欺男霸女,逍遥快活。
稍微一对比,很多人就明白过来了。
但是伤心还是有的。比如唐王朱聿键,才刚刚开始搬家,那边就有人拿着绳子拿着尺子开始丈量他们家的土地了。
诸王的事情搞定以后,朱常渊开始大规模的清洗全国的地主阶级。
和台湾洪承畴的法子类似,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低价购买,基本上是一两银子一亩地,第二是富户迁徙,将那些获得了银子,手中够十八辈子吃喝的大地主全部迁往各省的主要城市,这样一来,地方上的势力荡然无存。
朱常渊也知道,这件事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够解决的,所以,给各地知府县衙下的命令也很宽松。让他们半年内完成即可。
至于接下来施行的事情,则是由内阁督促地方完成。
朱常渊将手中的大多数事务都提交给了内阁,自己专心致志的开始撰写《宪法》。必定日后自己肯定是要回到自己的社会,留给子孙后代的东西虽然多,但是也要有制度保证这些财富不会丢失。
《宪法》就是他杀手锏之一。
“应该仿照后世欧美的宪法撰写!”朱常渊喃喃自语,说完之后提笔在白色的纸片上写下:大明帝国除皇室之外,人人平等,不分高低贵贱。
“大明帝国之土地,皆国之土地,授予民而取其赋税。以富国以养民,故国之财不可买卖!”
“大明帝国之皇帝,乃天下万民之父,受万世敬仰。后宫以妻一妃五为限,其职不在治国,而在社稷宗庙,国之华表!”
这就规定了皇帝的权利,以后治国的事情皇帝基本上就不过问了,只是率领百官举行祭祀、典礼等仪式。象征意义更重要。
至于治国的事情,就交给内阁和百官了。
内阁中,除了十二部尚书之外,还新加了三个阁臣,分别是伐国、守家和诛罪三人,三人为内阁长期阁老,其余的十二个人,都有任期,每人的任期为四年,同时每人不可以超过两任,也就是说最多只能在内阁担任八年的阁臣。
内阁从十二人中设置一个首辅,统领百官。一应国事应该全部由十五人商议而定,保证众人在大事上不会犯糊涂,若事情不决,则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以上诸事,都是有监察院监察,看齐程序是否合理,有无逾矩之处。
当然了,和后世其他国家的宪法一样,《宪法》中之规定了一些基本的东西和法律原理,并不会针对每一件事情制定法律,只是所有法律的一个统筹和概括,任何法律必须以宪法为基础,不得违背。
违背《宪法》之法律,皆可废除。
朱常渊将宪法草稿制定好以后,让曹化淳拿去内阁给阁臣参考,然后逐步修订完善后才可以颁发。
又过了两日,李信打电话汇报,说是所有桥梁之处已经搬迁清理完毕,可以接收朱常渊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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