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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高家村的。”洛辉的话听闻起来是在安慰高歌,其实他更是在暗暗下决心,要利用物种语源在高家村做出一番事情来,带领高家村的人们大闹革|命,大唱翻身歌。
“但愿吧。”高歌重重地吸了口旱烟,用力弹掉烟屁股,咧着两排黄牙对洛辉笑道,“不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忒没意思……走,喝酒去。”
乡村的堂屋就是客厅,吃饭待客就在这里,一张八仙桌摆在堂屋正中间,桌子上两个荤菜两个素菜一个汤,荤菜是辣椒炒鸡肉、紫苏炒田螺,素菜是两个时令蔬菜,汤是丝瓜汤。
洛辉、妞妞、高歌、高歌他婆娘四人各坐一方。
高歌他婆娘名叫刘桂花,这个名儿就跟她的人一样,从头到脚都充满着乡土气息。刘桂花的个子比较矮,脸色黝黑黝黑的,身子却是壮实壮实的,跟高老头瘦瘦单单的截然相反。
刘桂花跟高歌一样,爱说话爱唠嗑,这大概是天底下所有的乡村女人的特色了。
“小辉啊,来,吃个鸡腿……”刘桂花当然是知道洛辉跟她高家渊源的事情的,这个朴实的女人眼里充满了感激,夹了只鸡腿到洛辉碗里,“这鸡是咱自家养的,肉质可紧实了,在你们城里可难得吃上。”
“妞妞,你吃。”洛辉对刘桂花笑了笑,把鸡腿转移到妞妞的碗里,他来这乡村里,可不是冲着这些土生土长的菜蔬肉食来的。话说普通城里人要吃这些乡村肉菜确实不容易,但洛辉要吃还真是不难,须知他老子何等身份,到了这个身份层次,日理万机,身体健康当然放在首位,特供吗,必须嘀,不吃特供老百姓还不答应呢。
“小辉叔叔你吃。”妞妞很懂事,把鸡腿又夹还给洛辉。
“妞妞乖,叔叔鸡腿吃得太多了,你吃啊。”洛辉挡住妞妞的筷子。
“叔叔吃。”
“妞妞吃。”
“叔叔吃。”
“妞妞吃。”
“……”
“妞妞吃,吃了才能快快长大,长得漂漂亮亮的,才能帮爸爸挣钱钱。”
“……”
两人推过来推过去的,高歌刘桂花也不劝说谁,只是在边上看着笑,这场面太温馨了,最终妞妞没经得住洛辉言语的忽悠,把鸡腿留在了碗里,
“那小辉叔叔你吃田螺肉,这是爷爷在塘里摸的,可好吃了。”妞妞给洛辉夹了几颗田螺肉。
“好,叔叔吃田螺肉。”这田螺肉可以说算得上是野味啊,甚至还被人们美誉为盘中黑珍珠,洛辉可吃得少。
这田螺肉是爆炒的,佐菜放得很全,辣椒啊,葱啊,子姜啊,最重要的还是紫苏。在乡村里炒田螺要是不放紫苏,还真没了那个味道。
刘桂花这碗爆炒田螺肉的做法很乡村很地道,当然很好吃了。田螺因为是正宗野生的,其肉质丰腴细腻,鲜美而爽口,吃起来辣乎乎的,让洛辉心下大呼痛快。
洛辉虽然并不是刘大胖那种吃货,但不是吃货并不代表不会吃,其实洛辉的口味还是蛮挑的,而口味挑的人,厨艺基本上都有两把涮子。洛辉的涮子不止两把,有三四把呢。吃着这田螺肉,洛辉就想起那个炒嗦螺来了,这才是田螺最过瘾的吃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