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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没有就此停下,他握住那把枪反向一扭,同一秒钟尉深扣下扳机射出子弹打在玻璃上,一整面玻璃碎裂,哗啦啦的巨响里,尉迟出手快准狠掐住尉深的脖子,另一只手握紧成拳,自下往上,重击他的下颚!
尉深踉跄后退跌在地上,短暂地失去了反应的能力,蛰伏已久的特警们蜂拥而上,直接把尉深按住。
尉深嘶吼着挣扎着,像一头失控的野兽,一双眼睛充血,他的脸贴在冰冷的地面上,刺激的温度瞬间让他又回到那个阴冷潮湿发臭的地窖。
他是在那种地方出生,也在那种地方生活到了五岁。
五岁之前,他甚至没见过几次太阳,地窖里那个50瓦的灯泡就是他全部的光,他总是想去看看外面,后来他终于出去了,他被蒋新春带去见尉父,尉父又把他带到尉公馆。
那座处处雅致的公馆阳光又干净,有花有草还有一只吃着动物肝脏的爱斯基摩犬——这种肉他只有在蒋新春心情好的时候才赏他一块。
尉父让佣人带他去洗澡,还让他吃了一顿饭,他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拘谨极了,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最后尉父问他:“你想不想去美国?”
美国是什么?他不知道,愣愣地看着他。
尉父兀自做好决定:“我送你和你母亲去美国,以后你们就在美国生活,我会安排人照顾你们。”
他和他母亲的身份太敏感,太见不得人,不能留在国内,否则一定会出事,所以要藏在国外藏得死死。
尉父没有亏待他们,让他们住舒适温暖的房子,安排了两个佣人照顾他们,吃穿不愁,还能上学原来这就是有钱人,真好啊。
他以为尉父是个好心人,后来越长大越懂事才知道原来他是尉家的人,那时候他再回头看温暖的房子和周全的佣人就有了一种微妙感。
这种微妙让他遍体生寒,明明已经离开地窖很多年,他还是忘不了那种空气里带着潮湿腐烂的恶臭味道。
还有一次尉父带着他去见尉瀚宇,老畜生活得好好的,该怎么样仍怎么样,得知他是他的儿子,第一反应是问尉父:“为什么留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