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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死了,是陆知桓亲手给捂死的。
季菀很是震惊,“你不是很喜欢它吗?”
陆知桓两岁开始养这只猫,至今刚好十年。
十年,小白早就是一只大肥猫了,也没小时候可爱,但陆知桓还是走哪儿都抱着它,连上学都要将它搁在抽屉里。这不合规矩,夫子斥责过,陆知桓平静的几句话给怼了过去,把夫子怼得无话可说,把状告到陆非离那。陆非离表示课堂上的事儿,他不管。
夫子听得脸黑,但也无可奈何。好在小白是只乖巧的猫,从不捣乱,夫子那口气这才顺了,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不管了。
开春后,小白身体就不大好,经常趴着睡觉。猫和人不一样,就算是有个什么病痛,也不能嚎,顶多就是呜咽的叫两声。
到五月,它连呜咽声都小了。
于是在某个阳光晴好的天气,陆知桓亲手将它捂死了。
陆知桓很平静,“它已油尽灯枯,活着也是一种煎熬,不如早死早超生。”
季菀一直觉得,小儿子早熟得不正常。十二岁的男娃,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对于生死这种事,更多的应该是好奇和茫然,而不是近乎冷酷的漠然。但小儿子对待自己养了十年的猫,表露出的不是悲痛不舍,不是留恋怅惘,而是近乎冷血的平静。
这份超乎年龄的成熟,一度让季菀忧心。
陆知桓亲手挖了坑,将小白给葬了。
“生老病死不过自然规律,连人都逃不过,何况一只猫?”他一边往坑里填土,一边平静道:“我养它的时候就知道它终有一天会死,我亲手了结它,总比它突然死亡让我猝不及防来得好。我看着它出生,十年来一直带在身边,到它死,也算是有始有终。既已圆满,就没什么好可惜的。”
他将坑填平了,又撒上早就摘好的花瓣,烧纸钱。
“以后,我不会再养宠物了。”
季菀怔怔的看着他,心里突然升起淡淡忧伤。
“娘。”
纸钱燃尽后,陆知桓突然道:“等三姐出阁后,我想去北方。”
陆知曦今年十六了,八月份就出阁。
季菀震惊,“去北方?”
“是。”
陆知桓神情平静,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我想去延城,接管您在那边的生意。”
“不行。”
季菀坚决反对,“你才多大,就想着出去闯荡?生意上的事,不需要你去操心,你就在家给我好好呆着,哪也不许去。”
当初长子坚决要去北方军营历练,她阻止不了,只能认了。但当时长子好歹已经十五岁,军营里又有蒋氏夫妇照应,她倒也放心些。可小儿子今年不过十二岁,也就是个半大的孩子,从未出过远门。延城倒是有国公府,但他从没去过,人生地不熟的,还想去接管生意,这不是异想天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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