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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苦思冥想送什么礼物给李家大小姐哄她开心,静静欣赏着自己变大的身体,在桌上做出各种高难的舞蹈动作,想要引起包拯的注意,见包拯没什么反应无趣的变成原先的大小,顺着包拯的手臂回到了袖子中。
虽然与李员外有了口头的约定,过些日子要去隐逸村提亲,包拯还是想多和李云清接触一下,增加双方的感情,两世为人怎么也得谈一次恋爱。所以包拯对送礼物的事很上心,这让他更加举棋不定拿不定主意。
卖酒的生意越来越好,现在隔几天就要送酒到合肥城,包拯决定跟着酒车进城,看看能不能买到好礼物。
包拯在城内转了一天,买了些金银首饰衣服布料,可这都不能令他满意。
百无聊赖中包拯到了包家印书坊,看到包拯到来包冬急忙迎了出来。
“这印书坊的生意怎么样?”包拯这些天主要精力都用在卖酒上,书坊就交给包冬打理了。
“生意不太好,咱们的书坊名气小,这些日子也没有接到多少印书的生意。”包冬以前也只是个学徒,对于书坊经营的事也不十分在行。
“如果我们自己印书卖,能不能赚钱。”包拯想这书坊既然开了就不能不赚钱。
“自己印书卖更难。卖出的书籍只有达到一定数量才能收回制版的成本。咱们这里卖不出几本书,肯定会赔钱的。”包冬并不看好包拯的主意。
包拯一听也认为是这个理。要是手头有几本畅销书就好了。
“畅销书”,包拯似乎抓住了什么,有了畅销书不就可以多卖了吗,卖出的书多了印书坊不就可以赚钱了吗。
至于畅销书倒好办,实在没有包拯觉得自己可以写几本好了,实际上是抄几本。
这大宋人喜欢诗词,可这也仅限于文人这个小圈子,没有多大的市场。除了诗词宋人还很喜欢,皇帝就曾经组织人收罗前代的各种,编成了《太平广记》。这本书就流传很广。
包拯决定自己写一本畅销的,后世的很多都可以拿来抄,选哪本却成了问题,太靠后的肯定不行,越是白话文宋朝的读书人越不见得能读下去,要是弄两篇网络给宋朝的文人看,他们八成会疯掉。
《金瓶梅》,包拯又否定了这个想法,这么好的书还是不要让它轻易流传出去吧。
《红楼梦》,这书确实经典,却不可能成为畅销书,当年包拯下了多次决心也没能读完全书。
《水浒传》,写一本造宋朝反的书,八成书卖出去了,包拯的头也没有了。
包冬看着包拯拿着笔在那里犹豫不决,半天没有写出一个字来。
《三国演义》,包拯著。最终包拯在纸上提写了书名和作者。毫不客气的将作者换成了自己。
“就它了,包冬准备,我写书你来印,咱们包家书坊印制的第一本畅销就要出世了。”包拯相信这传世的名著即便早几百年出现仍然会有市场。
又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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