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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闲逛的人们听到悦耳的前奏声,纷纷好奇地围拢了上来,当他们一听说这里有人要演唱一首原创的歌曲,还是关于蜀都的。
这年头原创歌曲的质量真的是不敢恭维,围观的人们也只是抱着好奇的态度来凑凑热闹,毕竟别人是带着一颗对蜀都的热爱来创作的歌曲。
出于人情,还是来捧个场。
但是来此停留的人们也只是互相笑谈,并不是抱有太大的希望。
“唉,现在的原创歌曲就图一乐,真正的高质量歌曲还得看叶寻,其他新人的歌曲始终没有让我心神一震的。”
“咱们捧个场,兄弟的口音,估计是京都来的,别人这么喜欢咱们的城市,喝个彩没有问题。”
“是是是,听歌听歌。”
围观的听众们不再喧闹,留下了足够的尊敬给了叶寻。
在小巷幽暗的灯光之下,叶寻的手在琴弦上缓缓调动,若隐若现。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一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叶寻这一次放弃了所有的唱歌技巧,用着自己最原始未加工的嗓音演唱,但是叶寻现在的唱功已经达到了高级,距离大师只有微末的距离,一个音差都未曾出现,这更让演唱的效果更加完美。
第一小段一唱出,驻足聆听的行人更多了,在夜晚的闲暇之余能够听到如此美妙的歌声,都抗拒不了心中的好奇小猫的挑逗。
有人已经拿出手机开始拍摄,一遍聆听口中一边赞叹,“这也是一首民谣,还是原创,我感觉这个兄弟要火啊!”
如今的时代,民谣本来就已经是非常小众,能出现一首牌面老大已经是相当不易,上一次的老大还是叶寻创作的同桌的你。
可是自从同桌的你之后,叶寻就再也没有发表有关民谣的歌曲。
时隔一年之后,竟然再次出现了一首令听众们觉得惊艳的民谣歌曲,顿时让众人的热情瞬间提高。
沈念此刻正站在一旁,他也是个民谣歌手,自然明白民谣的精髓何在。
民谣不需要华丽的辞藻和唱功的炫技,仅仅只需要直白到在讲述一个故事就够了。
叶寻展望四方,看着街道上人们陶醉的神色,也笑着眯起了眼。
他虽然很少来过蜀都,但是在两次与蜀都的交集中,都给叶寻的记忆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无论是蜀都的风土人情,还是苏小洛和阳天的爱情故事。
蜀都在叶寻的心中,都有着独特的意义。
叶寻感觉到一股情绪充斥在自己的身体中,汇遍全身,间奏过后,副歌部分开始。
“和我在蜀都的街头走一走,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如果刚才的第一段让围观的人们觉得仅仅是惊喜,那么副歌部分让他们觉得是惊艳。
蜀都是华国最著名的一座城市之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其对文化的包容性,让这个和顶尖城市比起来原本并不算太发达的蜀都放射出了不一样的光芒。
无论是土生土长的原生居民也好,还是来到其他来到蜀都的人们,都对这个城市有着独特的情愫,如今听到了这样一首民谣,他们的心情自然是非常高兴。
杰克是一个来自西方的一个白人小伙,是一个不择不扣的华国迷,当他在大学期间的时候就对华国这个国度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他于是拼尽全力来到华国留学。
待了一段时日后,在他感受到华国的魅力后,他立下了一个fg,那就是要吃遍华国的美食了。
如今十年过去了,他也拿到了世界上最难获得的绿卡,但是他依旧没有逛遍华国。
在朋友的推荐下他来到了蜀都,独特的风情和美食让这个白人小伙变成了白人大伙,他也彻底爱上了这个城市。
今天他在蜀都的小巷子闲逛,独特的歌声将他吸引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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