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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的一个周末,在棠洲县城汽车站,嘈杂的汽车鸣笛声中,人群川流不息。
秋莎怀着个大肚子,在灰尘满天飞舞中吃力地行走着。
刚送漆澈上了回斑竹林的长途汽车,她心里空落落的,一股股清口水接连不断地从肠胃里冒出来,心头发慌,头冒虚汗。
她幻想着,要是能吃上一口肉该多美呀!
结婚以来,她一直都有把一分钱瓣成两半来用的习惯,她对自己也非常苛刻,即使怀了孩子,她仍然要把钱充分利用起来,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口上,因为微博的工资除了要保证漆澈顺利通过自学的考试外,就是要积攒点钱来给孩子买些线子来织衣服,当然生孩子还得准备点住院费。
长期刻意对高蛋白质肉类的克制,导致她再怎么努力也已经无法忍受荤腥对她的引诱,即使她找出千般理由来克制自己,也无计于事。
一块香喷喷的肉就固执地停在她的脑际,怎么也赶不跑,她硬生生地咽回一口唾液。
一个卤肉摊突然掠进秋莎眼帘,在尘土飞扬的公路边,显得脏兮兮的,可是秋莎顾不了卫生和环保,几步冲过去,摊位上只剩下半只卤兔子,秋莎价格都不问就买下了那半只卤兔肉。
抓一块兔肉塞进嘴里,秋莎感到整个世界是如此的灿烂,如此的奢侈和美丽,一个个幸福光环围绕在她的周围。
吃到一半的时候,她想起了老人们常说的话:有身孕的女人如果吃了兔子肉,孩子就会患兔唇。
由于秋莎长久克制自己肉食,导致秋莎馋得不行了,身上再也没有一丝力气来抵挡长久以来对肉香的诱惑,即使遭遇危险,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抓起兔肉,连着骨头咀嚼,把每一块嚼得碎的骨头都嚼烂,然后稀里哗啦狼吞虎咽地咽进了肚子。
刚吞完兔肉,秋莎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秋莎,你在这里做啥呀?”
秋莎抬起眼睛,看见一个青年正站在他的面前,他个头不高,戴着付金丝眼镜,手里拿着几张报纸,一对秀气的眼睛和蔼地望着她。
“林老师,原来是你呀。”
秋莎惊讶的同时,一张脸顿时变得通红。
她为自己落魄和尴尬的样子而难受,因为这个青年是他的高中老师,也是她叔父的同学,以前经常和叔父一起到她家里串门,他们经常在饭桌上讨论国家大事,同时也畅谈自己的理想。
“我,我,我刚才送了老公回斑竹林学校。”
秋莎窘迫地回答。
“都结婚了,看宝宝快出生了吧?”
林老师亲切地问。
“嗯,快了。
林老师还在棠洲一中吗?”
秋莎问道。
“不,我已经调到棠洲报社了。
这不,刚到松溉做了采访回来,上次还写了篇你叔父曾经工作的石江的报道,被重庆日报头版报道呢。”
“棠洲都成立报社啦?”
秋莎惊奇地问。
“是呀,一九九0年成立的。
我手里有几张报纸,给你看吧。”
林老师把自己手中的报纸递给了秋莎。
“看吧,秋莎,看副刊上有我写的诗。”
林老师继续说,“我记得你高中就喜爱文学,投点稿子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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