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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丁一更愿意用张懋携带着那把狙击枪,不是丁君玥那把很接近近代步枪的弹壳狙击枪,而是很原始的狙击枪——前装惠特沃斯步枪的六角形膛线枪管、六角形子弹,同时又是曼尔莱德步枪的弹壳枪栓,使用米尼弹,所以不用去用锤子把子弹砸进枪管里。。。
后装子弹,发射药和引火药分装,遂发,精度接近三八式步枪的惠特沃斯六角形枪管。
他更愿意用这把怪物,去解决问题,他擅长这么干,从书院出发时,他也就准备这么干。
现在不过是在等待小队集合之前,把空闲时间利用起来罢了。
或许一点用也没有,或许有用。丁一对陈三笑道:“不必太放在心上,见招拆招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如果有足够的把握,不是我们去关注对手如何制定攻略,而是对手来关心我们的章程,来针对我们的战略而应对……为师敢立于此地,敢启用都音部落,便不打算理也先怎么应对。”
在飘荡的雪花之中,巫都干和李云聪都带着他们的队员,进入了都音部落的驻地,而巫都干的到来,让都音部落里,那些资格最老的,丁一刚刚着手草创之时就跟随的青壮,更加激动起来,因为先前他们是认为那颜和巫都干发生了矛盾,而现在看起来,这只是谣传。
当然,巫都干看着陈三的眼神很不友善,或者说。不能用“不友善”来形容,只能用杀之而后快,方才合适一些。因为陈三干掉了她的追随者,而且还给她下了毒药,如果不是机缘凑巧,她大量地喝水,并且通过呕吐来排毒,她早就成了草原上土狼的粪便了。
而为了逃避陈三当时的追杀,她更是差点惨遭牧民的轮x。这中间经历过的困苦和艰难,根本就不是一两句话可以抚平的伤创。她对于丁一并没有这样的仇意,因为她感觉丁一如果要杀她。也会给她干净利落的一刀。但对于陈三,哪怕几年过去,哪怕不再对立。
她也一样无法释怀那份仇恨。其实只不过是她选择了美化丁一在记忆中的片段罢了,在草原的日子里。对于尚不归属华夏的牧民。丁一也不见得就多有底线。当然丁一的办法会略为人性化一些,例如发给老弱一点水和干粮,然后驱赶他们离开,而不是直接屠杀。
“再来一次,某仍然会这么做,当然,你不可能再逃跑。”陈三一点也不回避她的眼光,很坦然地说道。“不要以为你是女人,某就会有另外的看待……于某眼中。只有两种人,该杀的人,和不该杀的人。”
她冷哼了一声,因为天寒饮了酒,脸上的刺青又浮了出来,此时火气上来,那半脸的刺青愈显狰狞。她摸了摸后腰的斧柄,那柄黑色的小斧,她依然保留着,丁一教人给她做了一个匣子,用的是快拔斧鞘的设计原理,挂在后腰,手指一拔就出来,不再需要跟以前一样,把斧柄插在裤腰上了。
“来。”陈三摇了摇头,只是对她说出了这么一个字,他可一点也不惧怕拳脚哪怕刀枪的单挑,当他赤了上身之后,那身躯可是一处刀疤、箭伤都没有——连丁一都没法做到,对于领着都音部落几乎每旬作战抢掠的首领来说,这已经足够说明他的身手了。
“若你不拔出斧头,你肯定只是挨揍。”丁一笑着对巫都干这么说道,“如果你拔出斧头,你要相信,我的子弹远远比你的斧头更快,在你还没有出斧之前,就可以给你开出第三只眼。虽然你拔出斧头,大约也仍旧是挨揍。”他毫不避忌地对她这么说,不是惺惺作态,而是他真的会这么做。拔出斧头,是一种态度,丁一很明显划出他所能容忍的底线。
巫都干再次冷哼了一声,松开了握着斧柄的手,她听得出丁一的话是毫不做假的,所以她也没有打算在额头上再开一个眼睛。不过,这不妨碍她向陈三做出一个手势,从丁一那里学来的手势:抬起手,然后屈下除了中指以外的四个手指。
“那几个部落头人你要捉紧时间去联系,雪不定什么时候能睛,如果后天雪还没睛,他们留在这里,按计划行动,狙击手由张懋担任就可以了,他的枪法不错,并且,只要开枪就实现了战术目标,是否命中倒是其次。到时我看带着朱狗剩一起走,以免你们担心。”丁一对陈三这么吩咐,又对李云聪、巫都干和张懋说道,“我离开的时候,由陈三负责。”
“是!先生!”就算没有出声的巫都干,也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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