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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死是吧?你想,若是寨里的人都死了,只有我们几个人,这寨主还叫寨主吗?”
里头睡着的小寨主一激灵醒了,“说的有理!药童还不快点拿药去?!”
小寨子主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叫他连寨主都当不成。
药童瞅了高湛一眼,转身去取药,拿了药往他手里一塞,道:“算他们命好,这些药是专门备下的,都是世间少见的药物,竟然叫他们用上了。你去,我是不去的。”
高湛拿了药,转身朝着山下跑,跑了两步,觉得自己若是直接露面,怕是会叫人直接举刀砍了,便利用对地形的熟悉,直接挑了小路下去。
实在是这么多年练出来的本能,不管到什么地方,高湛要做的第一件事必然熟悉周围地形,世事的无常让他牢记逃命才是第一要诀。
相比较以前那个胖乎乎的小胖墩,如今高湛的身形在这种地方更为适合。矫健轻盈,跳跃自如,在深夜里尤其引不起人的注意。
山腰上一片血腥狼藉,到处弥漫着一股鲜血的味道,满地的人躺在地上呻吟哀嚎,有山贼,有那支临时替族长报仇的家丁队伍。
上到山上的五六十人,只有几个人是完整逃回去的,而剩下的这些就躺在地上嚎叫,山贼下来的是一百多人,如今也有一半躺在了地上。
高湛看看如今站着的全是山贼,正在收拾自己人,而那些受了伤无人管的家丁,则是躺了一地。
高湛蹲在石头后面打开药童给的药包,里面全是包好的一小包一小包的药,十分的精细,药童说了,这些药全是治疗刀伤剑口的药。
他抱着手里的药包,然后拿了着一小包的药,弯腰穿梭在人群里,把药分给那些刀伤明显的人,“自己拆药倒上。好药,死不了人……”
那些疼的正嗷嗷叫的人,手忙脚乱倒上,发现果然是好药,倒了药就不疼。
高湛也不管什么人,也不分哪些山贼,那些是山下的民众,反正有药就分,不多时就把药给散了出去,最后还有一大部分人没有药。
旁边有个人躺在地上,身上的伤口咕咕冒血,那人一把抓住高湛的脚腕,因疼痛而扭曲了面容,嘴一张一合,嗓音嘶哑的出声:“救……我……”
高湛站着没动,半响他蹲下来,看着那人的伤,拧着眉毛,说:“何必呢?何苦呢?若是现在待在家里,娘子孩子热炕头,多好?”
说着,高湛伸手,从怀里掏出最后一包药,拆开,分别倒在那人胳膊和肚皮上。
药刚倒上去,那原本因为疼痛而嚎叫不已的人,突然变了脸,伸手抓起落在身后的钢刀,对着高湛就砍了过去:“我杀了你们这群不要脸的山贼……”
可他毕竟是个负伤的人,高湛没怎么动,知伸手戳了下他腿上的伤口,这个人举起的刀便疼的掉在地上,发出一声爱哀嚎。
高湛脸上没什么表情的站起身,说:“我救你是真心想救你。”他弯腰捡起地上的刀,说:“我拿刀也是真心想杀你,不过,我不是杀人的人,所以,我便不管你了吧。”
他离开的时候把到伸手往山下一扔,说:“也不叫你有机会从我背后偷袭我。”
一场大战结束,却震惊了北贡和天禹两国的君主。
天禹都城金州,客来客栈的大掌柜季筹早上突然听到小二跑来跟他说:“掌柜的,外头有个送信的人,说有信要给你。”
当年还不及柜台高的小掌柜如今早已长成了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但媳妇儿娶了,就连儿子都有了。
和季统没有半分相似的脸上,满是时间和岁月磨砺出的成熟和稳重,他停下手里的算盘和账本,看了小二一眼,道:“那便赏些银子,叫他把信留下吧。”
小二摇头,解释道:“掌柜的,这个送信的人说是受人所托,非要亲自把信送到您手里才肯安心。”
季筹顿了顿,担心是自己兄长叫人给送的信,便点点头:“那请他进来。”
小二赶紧出去把那人带进来:“这就是我家季掌柜的。掌柜的,这位就是那位送信的先生。”
季筹对那人笑了笑,抱歉:“在下就是这家客栈的掌柜的,请问阁下是……”
那人急忙应道:“在下是普乡镇的生意人,姓裘,单名德字,平时做些布匹的生意,这次到金州来,也是为了做生意,这封信是受一位恩公所托,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亲自送到季掌柜手里,在下来了客来客栈好几回,不过季掌柜经常去其他地方巡视,所以一直没碰上,如今总算叫在下碰上一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