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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放下手中酒杯,“酒楼大半事情给你一个人就包圆了,我这个掌柜的每天都很清闲,所以说书先生说那些飘来荡去的江湖故事,或是才子佳人和野狐志异,都听在耳朵里,有些听过就听过了,但是有几句话,记在了心里头,其中有一句,大概没谁在意,但我很上心,叫‘自古做人难厚道’,我越琢磨越是这个道理,做生意买卖是如此,与人做朋友更是如此。所以后来这酒楼的银钱来往,我也放心交给你过手打理,起先我其实不是没有顾虑,也的确有意想要看看你会不会因此往自己兜里截留些,天底下的大生意,毕竟都是一颗一颗铜钱积攒起来的,可是我很意外,从头到尾,你小子都没拿走一颗铜板,账面上清清楚楚,账面底下,也干干净净,这很不容易。醇酒红人脸,财帛动人心,这才是人之常情,所以啊,你小子是个厚道人。”
年轻人沉声道:“掌柜的,这话说得见外了。我温华能有今天的安稳日子,都是掌柜的恩德,要是再昧着良心从酒楼偷偷拿钱,我温华就真不是个东西了,这种事情,我做不来!”
老人点了点头,“你也知道,我岁数不小了,一辈子就想着去郡城那边买栋大宅子养老,刚好我两对女儿女婿都在那边讨生活,虽然老话都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可天底下哪里有不念着子女好的爹娘,我那两个女儿嫁人都嫁得马马虎虎,在郡城生活可不容易,这不就惦念上了我那点棺材本了,想让他们风光一些,不用租屋子寄人篱下,我呢,以前是有心无力,攒下的三四百来两银子,在县城还算凑合,到了寸土寸金的郡城真不够看,今年托你温华的福,老底翻了一番,小八百银子,只要不是青兔巷孩儿巷那种权贵扎堆的地方,也差不多够买栋像样的宅子了,刚好酒楼有你小子在,我最近就寻思着是不是把酒楼盘给你……”
店小二愣了愣,苦笑道:“老掌柜,这么大一栋酒楼,我就算砸锅卖铁,也绝对买不起啊。”
老人笑呵呵道:“这栋酒楼以前约莫值个百八十两银子,如今不同往日,怎么都该估价三四百两,这你心里有数,我当然更明白,至于你小子有多少积蓄,我更清楚,所以我就想了个折中的法子,你看行不行。酒楼以三百两银子折算,这笔钱不用你急着出,以后每年分红,别忘了就行,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还完了三百两购置酒楼的本金,再以后酒楼若是仍然赚钱,这分红,我这老掌柜的,可还是要你小子每年孝敬的,至于具体多少,我倒也不强求,你小子看着办,总之你先顾好自己那个家。”
年轻人欲言又止。
老人挥手示意年轻人坐下,“也别觉得亏欠我,我啊,精明着呢,晓得你以后肯定能把酒楼生意做得越来越大,以你小子的厚道,每年分红能少?我躺在郡城大宅子里享福,就能每年白拿一笔银子,赚大发喽。”
年轻人坐回长凳,直起腰,“老掌柜的,大恩不言谢!”
老人做了个捻指手势,打趣道:“别嘴上说,将来靠银子说话。”
年轻人突然笑道:“老掌柜的,你就不怕以后我赖账,还清了三百两银子就不舍得掏分红?”
老人挑了挑眉头,然后指了指年轻人心口,然后指了指自己眼睛,“之所以有这桩买卖,一是信得过你小子的良心,二是信得过我自己的眼力!”
年轻人自己和老掌柜分别倒满一杯酒,举杯后,“都在酒里头了!”
两人一饮而尽。
老人喝完酒,“你小子赶紧去瞅媳妇吧,对了,自己去柜子后头拿一壶刚进的绿蚁酒,就当我庆贺你小子终于有自己的家业了。”
年轻人起身哈哈笑道:“得嘞!”
老人不忘提醒道:“庆贺归庆贺,酒钱得记在你账上!这绿蚁酒可不便宜,据说从北凉道那儿一壶才两钱银子不到,到了两淮就一两银子往上,再从江南道到咱们这儿,啧啧,足足四两银子啊,这哪里是卖酒,真是直接卖银子还差不多。你小子悠着点喝,可别喝出味道就见底了。”
年轻人嘿嘿道:“我可舍不得自己喝!”
老人好奇问道:“咋的,是要送给你哥,还是给老丈人啊?”
直奔柜台的年轻人突然停顿了一下,转头咧嘴道:“都不是,给我兄弟留着,以后他来我家蹭吃蹭喝,就拿这酒招待他。当年……挺久以前,我和他一起厮混的时候,他总说天底下的酒,就数这绿蚁酒最有味道,那会儿他总喜欢拿这个馋我,后来分开了,我有次独自经过他家乡的时候,走得急,也没喝上,也没弄明白到底是啥个滋味。”
老人没好气道:“啥滋味?就是价钱贵,其它没啥,我就不喜欢喝,太烈太冲,烧穿喉咙,后劲更足,在我看来啊,真不如咱们这边的自酿米酒好入口。”
年轻人笑眯眯道:“我那兄弟是半个江湖人,纵马饮酒,自然是要喝最烈的酒,喝那软绵绵的米酒,不算英雄好汉!”
老人乐了,“呦,还江湖人,而且听你的话,你小子当年闯荡江湖,走得挺远啊?”
年轻人挠挠头,“也就只是走得远而已了。”
老人白眼道:“还吃过苦头吧!”
年轻人一笑置之。
独坐酒桌的老人举杯慢饮,遥遥看着小心翼翼捧着酒壶的店小二,没来由问道:“温华,咱们酒楼的说书先生,好几次说到那西北藩王承认自己有位相识于江湖的兄弟,与你小子凑巧同名同姓?那你的兄弟,是不是也该姓徐才对啊?”
年轻人站在远处,笑脸灿烂,“巧了,还真是!”
老人哈哈大笑,挥手道:“臭小子!滚滚滚!”
杯中已无酒的老人摇晃了一下酒壶,空了,转头望向走向酒楼大门的年轻人,身形一瘸一拐,只是却不给凄惨或是滑稽的感觉,老人冷不丁大声笑问道:“温华,你小子真不是那个名动京城的剑客?”
双手捧着那壶绿蚁酒的年轻人缓缓转过身,做了个鬼脸,“掌柜的,你看我像吗?”
老人笑着没有回答,再次挥挥手。
老掌柜坐回座位,壶中杯中皆无酒了,百无聊赖的老人想了想,望向大门,自嘲道:“是不太像,也对,能像吗?”
年轻人离开酒楼后,快步走向那座小桥,一路上沿河两岸川流不息,放眼望去,静谧河面上满是点亮的河灯,星星点点,如同夏夜的星空。按照乡俗的说头,人死之后,那些无所依的游魂野鬼,在中元节这一天,若是能够找到那盏写有自己名字的河灯,便能投胎转世。他当年就听自己那位一起狗刨江湖的兄弟说过,佛家有托灯投生的**,尤其是在阴间不得解脱的冤魂怨鬼,凭借阳间江河之上的那盏荷花灯,即可得自在。他这辈子的愧疚之一,便是与家中兄长两人只供得起一人读书,哥哥把机会给了他,可他却不爱读书,也不知珍惜,成天只想着行侠仗义,向往那座刀光剑影的江湖。所以他如今比哥哥嫂嫂更喜欢对那个侄子念念叨叨,要孩子好好念书,他给侄子购置的纸笔,都是小镇上最贵最好的,他不是希望侄子以后一定要考取功名,不是什么光耀门楣,而是他打心眼觉得,男儿读书,读出满腹学识,写得一手好字,每年春联不用求人,或者说以后有了孩子,可以自己去书本上为孩子取名,总归是天大的好事。
练剑,想要练至天下第一,世间终究唯有一人而已。比拳头硬,江湖总有拳头更硬的武夫高手。可是读书人从书本上读出的道理,则绝不是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们开口说出的道理,就一定会更大一些。
到了那座熟悉的青石板桥,他媳妇果然已经卖完两篮河灯,侄子手里拿着最后一盏。
她等到他走近后,柔声问道:“怎么要我留下一盏?还要写那北凉二字?”
他微笑道:“我与你说起过的那位小年,他是北凉人氏,如今西边那边在打仗,我就想着帮他祈福。”
三人一起走下桥头,来到岸边,他弯腰将那盏河灯轻轻放入河水。
三人干脆肩并肩坐在岸边,他揉了揉侄子的脑袋,让孩子帮忙拿着那壶绿蚁酒,抬头对自己媳妇笑道:“以后如果有机会见面,那家伙如果喊你弟媳妇,千万别答应,一定要喊你嫂子才行。”
她眼眸弯弯,促狭笑道:“你们俩这种事情也争啊。”
他开心笑道:“别的事情可以不争,唯独这件事,绝对不能让步!”
她微微红着脸,无奈道:“那你还想着以后跟他成为亲家?你说你们当初定下了娃娃亲,人家也答应了?”
他语气豪迈道:“他敢不答应?!”
他媳妇笑了笑,不知为何,自己男人什么都不讲究不在意,只有当说到他那位兄弟的时候,才会格外骄傲自豪。
有些时候,她甚至都有些小小的醋意了。
她不知道自己男人和他的兄弟当年一起经历了什么,才会让自己男人这般放不下。
而她比谁都清楚,这个姓温名华的男人,其实什么都拿得起也什么都放得下,连一个男人本该最在乎的面子,也从来说放就放。
他望向河面,轻声道:“媳妇,你放心,我不是惦念着当年走过的江湖,我只是惦念我那个兄弟。”
然后他转头咧嘴一笑,“没法子嘛,我知道没我在的江湖,他混得再好,也会觉着没啥意思的。”
瞧瞧,听听,又是这种口气。
她白了他一眼。
他哼哼道:“媳妇,你还真别信,我谁啊,我兄弟又是谁啊,咱哥俩当年行走江湖,那可是……”
突然看到媳妇一脸玩味笑意望向自己,他立马改口道:“那绝对是满身正气!嗯,当然了,就是混得惨了些,饱一顿饿三顿的。”
她抿嘴一笑。
他低头对自己侄子说道:“你那个便宜叔叔老喜欢念叨一首诗,我说给你听听,你看在书本上见过没?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野夫怒见不平事,磨损胸中万古刀。”
才在村塾蒙学的孩子自然一头雾水,使劲摇头。
他重新抬起头,痴痴望向飘满河灯的璀璨水面,清风拂面,脸色宁静。
他仿佛自言自语道:“绿蚁酒帮你留着,家里屋子帮你空着,小年,还当我是兄弟的话,你就别死在凉州关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