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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友情?有区别吗?不都是觉得对方好吗?”
“去!以前你不是号称情圣来的?不懂了吧?”夏初七收拾起药膏,往包袱里一塞,损了他一句,又热心地为他解释,“最大的区别就是,友情的表达只能在白天,爱情的表达却可以在晚上,在被窝里……”
“……”元祐服气了,“你要是个男子,必定比小爷还风流。”
哈一声,夏初七笑了,“玩笑玩笑!我的理解呢,爱情其实是两个人血肉和灵魂的融合。友情可以掺杂许多东西,爱情却不能,《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的骨头做成的,所以爱情之于男女,女人之于男人,男人之于女人,就是对方的骨肉。等有一天,表哥你也识得一个女人,她痛,你也痛,她伤,你也伤,那么,她就是你的爱情归宿了。”
“圣经是什么经?”元祐狐疑地看着她。
“哦,和佛经差不多。”夏初七随口敷衍。
“你写的?小爷没咋没听过?”
“嘿嘿,小意思而已……”
两日后。
夏初七跟着一行带了重型军械的队伍过了滦河,很快就可以抵达卢龙塞。元小公爷今儿乐性大发,骑在马上一路用玉笛吹奏《醉渔唱晚》,曲意深长,洒脱风流,笛音铺展了一路的夕阳碎金,让本就走得不快的军械队伍,心情都明快了。
北方这个时节已经快要入秋,夕阳仍暖,可早晚风凉,夏初七紧了紧身上的衣裳,望向身边吹奏的元祐,心生感慨,“纨绔子弟果然不是谁都能当的,就凭这首曲子……”挑了挑眉,她停下话来。
元祐丹凤眼一瞄,停下吹奏,“说啊,曲子如何了?”
“就凭这曲子吹得……老子一句也不懂,就可知深浅。”
“果然不是妇人。”元小公爷甩了甩玉笛插在腰上。
“幸好不是妇人。”夏初七极有女王气概的瞥他。
“小爷也从未当你是妇人。”
“多谢多谢,最好如此!”
两个人正说着,逆着夕阳光线远远奔来一骑,像是赶得急,那人头盔上的红缨在风中飘荡得像一尾游动的金鱼。夏初七眼看那人影越来越近,蹙起了眉头。
“老孟?”
自从上回炸掉北狄大营的粮草之后,老孟和黑皮就没有再回夏常的辎重营去。这两个人都是十年以上的老兵了,有胆有量,还随夏初七闯入敌营,完成了任务,赵樽很是看重,就把他两个留在了营中。黑皮成了一名带兵小旗,老孟则高升了总旗,混得都算不错,可老孟何事如此慌张?
不等她问,老孟跳下马来,语速极快。
“小齐,大将军王要杀小布他们……”
“小布?抓回来了?”
“抓到了!昨晚上抓到的。”老孟一张黑脸很是焦急,抹了一把汗水,“大军就要开拔了,大将军王要杀了逃兵……祭旗!”
当初夏初七还在辎重营时,丁字旗的十个人相处得很好。他们明知道是她晚上敲锅才被夏常穿小鞋,可谁也没有告发她,平时营里的脏活累活,也都不让她做,对她不错。尤其是小布,夏初七与他相处了一个多月,感情尤其好一些。
可是……
她眉头蹙起,“老孟,战时逃兵,按律当斩。”
“我知道。”老孟是一个老兵,自然比她更懂得规矩。但是,咽了咽口水,声音却哽咽了,“小齐,小布这孩子,是个苦命的。不瞒你说,他家与我一个村子,他家也是军户,我跟他爹是旧识,同时入的行伍。陛下第三次北伐时,他爹是为了救我的命,才死在北狄人的刀下。他爷爷早年间在战场上断了一条腿,后来一直卧病在床,家里六亲无靠,这次小布入营瞒报年纪,也是为了拿点军饷补贴家用。他入辎重营是我帮的忙。这孩子脑子不太灵光,胆子小,但却是个极孝顺的,领了饷从不留给自己,全带回了家里……如今若真斩了他,我如何向他爹交代。都是我的错,当时他逃跑,我该阻止他的。但我自私,想到北狄鞑子多,任他逃掉一命也好……”
老孟自责着,抹了一把脸,焦急得语无伦次,可说完了,他见夏初七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不由有点尴尬,“小齐,我知你与殿下私交甚好,可否……说说情?”
“老孟,不是我不帮你。这种事,他不会听我的。”
“你就……没法子了?”
“没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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