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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4章吃个够本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说的是狗肉的美味,连神仙都抵挡不住。
狗肉也确实是一种美味,爱的人视若珍宝,不爱的人则弃之如敝屐。
作为这捡来的藏獒肉,萧山盛他们拿来吃一点心里负担也没有,不吃白不吃啊。
“狗肉最好用丁香,肉桂,八角来炖,那味道一散发出来,几条街都闻得到,所以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的俗语。”
萧山盛把秦迟侯杀干净毛的狗肉拿来剁块。
“如果有罂粟壳的话,放点进去,味道更美。”
秦迟侯嘿嘿笑道。
萧山盛点头道:“好是好,不过这东西会让人上瘾,少吃可以,多吃不宜,一些饭店的狗肉,为了吸收客人来吃狗肉,就会放一些罂粟壳,同时也是为了让人吃了还想吃,等到上瘾了就害了人家。”
“这次去端那个走私团伙,看能不能弄点罂粟壳或籽来,我们也种点吧,偶尔吃狗肉放点。”
秦迟侯对萧山盛的忠告视而不听,还是想尝尝那味道。
萧山盛摇头道:“我有比罂粟壳更好的材料,可以把狗肉弄得更香,根本不需要那东西。”
为了不浪费这几十万,甚至可能上百万的藏獒的肉,萧山盛不仅用了空间湖水,还加了几滴神水,香料更是一直放在空间中储存,用以以前卤牛肉用的。
把狗肉上放大泥煲里,加上生命水,再放上土灶,用松枝烧火来炖,在萧山盛拿着纱布包丁香,肉桂这些香料时,秦迟侯笑问道:“我这里有一块的,不用放八角了,没办法,有钱,任性。”
“边儿去。”
萧山盛笑道,这八角是香料,不是八角钱,不是你钱多就可以放多点钱的。
大火烧沸,再用文火慢炖,当狗肉混合肉桂和八角的香味飘散出来时,神仙是没有出现,可是大家都忍不住耸动着鼻子,大呼好香。
文火炖了两个小时,把狗肉炖得骨肉分离,却又软而不烂的时候,萧山盛赶紧出锅,端上桌,早等着的众人,赶紧端着碗抢起来。
有的人抢不到勺子,便直接伸筷子先挟一块来尝尝。
“闻起来香,吃起来更香,真好吃,不愧是藏獒的肉啊,这肉就是好吃。”
秦迟侯得意地道,一脸的满足。
柳三贱则是埋头大吃,一碗吃完才道:“我得多吃点,估计这次计划完成,我的休假也泡汤了,现在得吃个够本才行。”
“别急,还有一煲呢,这藏獒上百斤呢,一煲才几十斤,够大家吃的了。”
萧山盛笑道。
挂羊头卖狗肉,说的是羊肉要比狗肉好吃,不过狗肉弄得好的话,不比羊肉差,而且味道更香。
“我第一次知道狗肉这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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