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狼居胥山前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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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看起来威势更甚当年的匈奴,但不过是纸老虎罢了,这所谓的六十万大军能有多少的战力?主公弹指可灭。”
田豫和公孙瓒一样终身立志于消灭异族,对以往大汉最大的敌人匈奴自然是十分了解,当年的匈奴确实是强大,与之相比鲜卑简直不值一提。
鲜卑能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不过是当年大汉将匈奴打废了,他们出来捡了个桃子罢了。别看现在的鲜卑人口、军力、地盘都不逊色于当年的匈奴,但论起战斗力那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完全是泰迪和藏獒的区别。都是狗,战斗力可是大不相同。
“只可惜某晚生了三百年,否则真想到当年见识一下冠军侯是何等的风采。”公孙瓒向往道。
“主公之风采较之当年的霍骠骑又有何差距?灭掉北方三大异族,彻底平定北方之乱,就是当年的冠军侯也不过如此呗?”同样随军出征作为长史的关靖见缝插针的拍起了马屁。
“虽然我自认为能力不输于冠军侯,但终究战绩还是相差甚远。就如同于如今之鲜卑和当年的匈奴之间的区别。只可惜北匈奴已西遁,否则我真的想见识一下其是否有当年匈奴之风。”公孙瓒自信而又遗憾的说道。
现今的南匈奴,公孙瓒根本就没有把他和当年的匈奴看作是一个物种。狼是狼,狗是狗,怎可混为一谈?当年匈奴溃败,还有些狼性的北匈奴都西逃,另闯一番天地了。留下来的这些南匈奴都被大汉驯化成了看门狗,失却了血性,比之鲜卑还不如。
“一汉当五胡,主公这仗要是赢了,也算是应了破胡壮侯当年所言了。”田豫感慨道。
“何止?”公孙瓒回头望去,看到自己麾下士卒各个身上甲胄齐全,而且都是精良铁甲,手中所持的长矛、弓箭也同样都是精铁所制,心中踌躇满志:“我麾下士卒各个勇猛,以一当五算什么?以一当十都不夸张。这次我要打一场大胜之仗,让天下人见识一下我公孙瓒的能力!”
不得不说,从袁术那里换得的大量精良装备给了公孙瓒太大的自信了。当初陈汤提出的一汉当五胡,就是建立在装备之上的。因为相对于大汉的精良装备,缺少铁器的胡人实在是太吃亏了,兵器原始笨重、弓箭也不锋利,杀伤力确实相差太大。但即使没有兵器的差距,汉人的战斗力还是远强于胡人的,打起来一抵三没问题。
汉武帝时期与匈奴的战损比之所以高,是因为匈奴占据进可攻退可守的地理优势,再加上汉武帝时期缺马严重,步卒虽多但机动力较差,这才使得匈奴如此猖獗。在正面硬刚的三次反击战,漠南之战、河西之战、漠北之战,每次都是汉军大胜,势如破竹。霍去病和卫青这两个绝代双骄也是屡屡打出惊人的、近乎一比十的战损,令人惊叹。要知道那是匈奴,不是现在的鲜卑。
公孙瓒一直以来守卫边疆,与异族作战,对于铠甲武器的重要性再清楚不过了。可以说,精良的铁甲取代皮甲,战斗力能提高起码两三成,再加上精铁所制的刀枪弓箭,公孙瓒麾下的这些大军现在可算是鸟枪换炮。
以往幽州贫寒,公孙瓒从没有打过这么富裕的仗。此时的公孙瓒可是憋足了一口气,要打一场令世人惊叹、足以流芳百世的大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