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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什么?”
陆明笑着摇了摇头,接着就从大大的储物柜里拿出了一个行李箱,一边把菲尔纳的衣服收到行李箱里去,一边对菲尔纳说道:“没什么,既然我来阿伽门农了,我们就会府邸住好了。”
“......”沉默的看着仿佛真的是自己男朋友、未婚夫一样的陆明,菲尔纳本能的感到厌恶。但她知道陆明更加的不喜欢她,便可以知道这也是在演戏而已。
“随你便吧。只是那个洛斯里克是谁?你为什么一看到他,就很生气的样子?”
停下手里的动作,陆明微微想了一下,才道:“他是洛斯里克的王子,是被洛斯里克王室选中成为新的薪王的人选。只是他和他哥哥拒绝了薪王传火的宿命,招致洛斯里克这个国家的覆灭。”
“而我为什么会讨厌他,就只不过是一点点私人恩怨而已。”
“薪王是什么?为什么他不传火,国家就覆灭了?”
“菲尔纳,你不觉得你不应该知道这些东西吗?”
“......”望着把自己包括内衣、内裤在内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收起来的陆明,菲尔纳有些赌气的坐在了床上,随手把一份文件拿了起来。
不过,她虽然翻开了文件,却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文件的内容上,反而是偷偷地看着白羊圣杖上面的眼睛在看什么地方。
之前在大公的办公室的时候,陆明就阻止了她愚笨的和他撇开关系,并且白羊圣杖上面的眼睛也在储物柜的方向,很明显那边是藏着人的。
而现在陆明又故意做出一副很亲密,亲密到内衣裤随便拿摸的程度的样子,显然那个躲在储物柜那边的人,已经跟过来了。不然,以陆明和她的真正关系,陆明一定会让她自己收拾衣服的。
当她看向陆明放在一旁的白羊圣杖的时候,就白羊圣杖上面的眼睛,果不其然的正在看向一个很隐秘的角落。
“呐!”
“嗯?”
“陆明,如果说我想要带你去见我父母,你会愿意吗?”
“可以啊。怎么了?”
“那就好。”
“你该不会连伯爵府都没有吧?”几下子就就把菲尔纳经常穿的衣服收到行李箱里,陆明有些不安的回头问道。
菲尔纳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阿图斯的伯爵府,被我留给他妻子了。所以......”
“......”
“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
“没什么,只是想起这么多天来,我一次也没有去见过亡友的亲人......不过,作为亲手杀了他的我,也没什么脸去见她吧。”
“其实你用不着这样,阿图斯的事情,你并没有对不起他,反而你帮了他。毕竟,他也知道血疗的后果。”
“算了,不说这些了。我们去你父母家!”
“他们虽然一开始不怎么喜欢我和你在一起,不过,最近却一直吵着要抱外孙呢!”
“怎么说来,今天晚上我们还要好好的大战一场啦?”
“死开!”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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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一名刺客从阿伽门农城的贵族区急速闪过,很快就回到了大公府邸,向雷尔斯·黑蒂斯特大公和他的两个幕僚汇报道:“他们两个从府邸离开之后,就直接去了俄兹莫兹子爵的宅邸。在俄兹莫兹子爵夫妇的款待下,他们两个很快就回到客房里,做了三次那种事情后,接着就睡觉了。”
“女色,泄戾气的法子。不过,那位薪王的身体,也真够好的。三次,也亏他承受得起!”坐在洛斯里克伯爵正对面的安图·拉奎斯伯爵冷笑一声,对雷尔斯大公解释道。
洛斯里克点了点头,道:“早上的时候,陆明子爵身上的戾气的确是有些重。不过,这也能够证明,菲尔纳·俄兹莫兹伯爵和我们的猎人头子的关系的确不一般。”
然而生性胆小的雷尔斯却不怎么相信菲尔纳和陆明之间的亲密关系。
“如果菲尔纳·俄兹莫兹真的和陆明关系很好的话,并且将要谈婚论嫁。那么菲尔纳·俄兹莫兹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佩戴咬剑狼纹章是怎么一回事?我还没有听说过那个贵族的未婚妻不是十分渴望得到未婚夫家族的纹章的!”
“这的确是一个疑点,毕竟未婚妻佩戴未婚夫家族的纹章,是一种得到未婚夫的认同的表现。已经得到了咬剑狼纹章的菲尔纳,连续二十七天不曾佩戴那枚纹章,怎么看都像是要放弃这份婚约和感情的样子。”安图·拉奎斯伯爵随着雷尔斯的思路想了一下,点了点头道。
“不过,如果她要是真的想要放弃和陆明的婚约的话,我们杀她也就不怎么费力了。而且,如果她只是闹别扭,本质上还是会和陆明结婚的话,那么她以后的重心就一定会是奥德修斯领,不然她在咬剑狼家族的地位将会一落千丈。到时候,并没有领地,也没有夫家的帮助的她,就算想要得到权力,也只不过是白日做梦而已!”
“为什么?”
安图·拉奎斯笑着解释道:“像我和菲尔纳、洛斯里克、菲尼克拉斯,这四名伯爵,本身的势力其实是惹不起一位拥有领地的子爵的。如果没有大公您的威严,我们四个的想法和命令可能刚刚出阿伽门农城就会被那些领主踢替回来。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我们这样的内政伯爵,除了借助大公的威势,震慑那些领主外,还需要和领主中的一两位建立起良好的关系,以免被被领主瞧不起。”
“就像是阿图斯和尼禄、你和达尔?”
“是的。没错!”
“可是你们都是和同级别的伯爵领主交好,而陆明他只不过是......”
“他的确只是一个子爵,领地更加只是男爵领。但您别忘了,他曾经抗击过幽邃,又是狩猎怪物的英雄。麾下的猎人各个都是经验丰富的战士、魔法师、牧师,比起伯爵领的军队来,只强不弱。而且,他是一个子爵,虽然说领地是男爵领,但招募的士兵数量却是子爵领的数目,八百人!”
“男爵领有那么多人?”
“奥德修斯是没有那么多人,但尼弗尔海姆有!两次拯救帕里斯城的英雄的军队,试问尼弗尔海姆的人谁不想参加呢?更加不用说,冷冽谷·伊鲁席尔的给予的武器了!”
“也就是说,菲尔纳如果放弃了陆明,或者不在意奥德修斯领,她的政治道路就会从一片坦途变成荆棘林地,这辈子都别想得到什么权力了。而不管她怎么选择,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