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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在散文《北京秋天下午的我》中说:
“从过了四十岁后,我再也没有耐心把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了,无论是多么精彩的书。
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我知道,但要改正也难了……”
我有同感。
人到了中年,确实比较含糊、比较麻木,除了利益,对什么都不认真了。
没办法,这大概也是自然法则。
你不能什么都要。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袁枚是才子,著书讲学,亦隐亦仕,应该比较自在了。
然而他在《黄生借书说》里,一边敦促穷书生发愤努力、一边也发出同样的感慨:“(当官后)俸去书来,落落大满,素蚓灰丝时蒙卷轴。
……然后叹借者之用心专,而少时之岁月为可惜也!”
说到底,还是专心没了。
近年来我的尴尬也是不爱读书,过去期盼的、喜欢得不得了,现在拿在手里,随便翻翻,又把它插回书架。
字体小、多卷本、厚厚的,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字的长篇,更是不敢招惹。
《金瓶梅词话》读了一年,也没看上二十回。
我觉得自己俗了、懒了、现实了。
过去一本四五十万字的《便衣警察》,半天就能看完。
一套四大本《射雕英雄传》,三两天拿下。
现在不行了,一年看不下几本书。
历史也罢,小说也罢,传记散文,统统不愿意看。
不是忙,不是没新书,是没心情。
读一会就头疼。
索然乏味。
我看我是当不了作家了。
要知道,许多作家年轻时都喜欢读书,藏书,甚至达到痴狂的程度,孙犁、莫言、路遥、林白、季羡林,很多很多。
看多了,自然而然拿起笔来写。
许多人到老年,还保持读书写作的习惯。
我为什么如此消沉呢?
现实,庸俗,懒惰?都有一点。
我觉得、更多的是失望。
我们当年对于文学写作的期望太高了,高到完全脱离现实。
一篇即出、名满天下,鲜花、掌声、红地毯,“书中自有黄金屋”
。
星光闪耀,万众瞩目。
名利双收。
养家糊口算个啥?压根不值一提……
这比之于穷酸迂腐的孔乙己、有差别吗!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
人到中年万事休。
喝点酒,吹吹牛,很快就把一年的光阴打发了。
四十不惑,没有那么多青春可供挥霍了!
想想当年的热情和冲动,没日没夜地写、读,投稿,只觉得荒唐可笑。
那会儿怎么就死心塌地往这条不归路上挤呢,带着枷锁跳舞?坦白说,不撒谎、不冠冕堂皇,主要还是写作需要投入的成本比较低:一支笔、一瓶墨水、一本稿纸,几本破书,毕竟不难搞到?万一弄成了,一本万利。
写不成呢也没人罚款,干不干全自个说的算,只要能划拉个万把字,脸皮够厚,狗屁不通也可以吹嘘成世界名篇!
要不咋没有一大堆人去干画家、导演、航空飞行员?
咋没有人去争国家主席呢?
我曾看过陈忠实的一篇短文,谈《白鹿原》,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这位名至实归的作家是这样讲:活到这把年纪,才明白写作之于人,其实是一种自娱。
自娱自乐。
这也正是我目前的态度,既然靠写作不能谋稻菽,赚钱养家,只能把它降为副业、甚至就是一点爱好。
写着玩呗。
别老想着成名成家?何况眼下网络发达,游戏很多,人们看电影、听歌、上网聊天,看电子书,飙车、跳舞、花天酒地,谁还会死守着这棵歪脖子树!
好像一下子卸去千斤重担……
我轻松多了。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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