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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哒、咯哒、咯哒......
在一片葱绿平坦、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两匹骏马,一白一红,一前一后,迎着蓝天白云下向北奔腾!
两匹骏马的背上,分别骑坐着两位年轻人,一男一女。
女子骑的是白马,一脸的神采飞扬,英姿勃发,娴熟的驱赶白马,远远的甩开身后红马一大段距离。
而男子骑的是红马,可能是骑术有限,坐在马鞍上显得很僵硬,摇摇欲坠的坐姿十分狼狈。
“喂,三小姐,等等我啊!”
马烈姓马,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骑马。不是小时候骑的木马,更不是在床上骑那种‘马’,而是真正骑在一匹烈马上狂奔。
好在他比较聪明,身手也不错,陆雪颜只教他骑了十几分钟就学会了。
他也第一次来到遥远的大草原,笫一次骑在高头大上自由奔腾,那感觉比在高速路上亡命飚车更清爽刺激。
刚开始还觉得新鲜刺激。不过,随着烈马不断徐续的奔腾颠簸,坚持了半个小时后,马烈的屁股开始顶不住了。名义上是在骑马,其实是抱着马背颠簸差不多。
陆雪颜今年不过十六岁,长了一张江南女子的轻柔妩媚的俏脸,内里却有北方女子的大胆奔放。
身下骑的白马几乎与她融为一体,听到马烈的叫唤,缰绳一收,白马就听话的放慢脚步。
马烈得以趴在马背,慢吞吞地赶到她面前,叫苦道:“三小姐,那什么牧场,还有多远才到啊?”
陆雪颜瞅了瞅马烈那狼狈的坐姿,忍俊不禁的笑道:“呵呵,大概还有十五公里吧,你跑不动了吗?”
“还有十五公里啊......”
马烈几乎要崩溃了,他屁股......还有蛋蛋,一路上颠簸个不停,有些又麻有痛,真的顶不住了。
他们一大早就从从北阳陆家出发,连续开车三个小时,来到三百公里外一个叫昕河的小镇上。
据说,这个小镇是距离风云牧场最近的居民居住点。不过,要从小镇往牧场的距离大概还有三十公里左右。
风云牧场是清代皇家建起的园林牧场,里面动植物十分丰富,更有纯天然的草原,大森林。
解放后,风云牧场被国家文物局严格保护起来,变成了一个纯天然的保护区,同时也是一个高端的旅游景点。
一般人是没有资格进去游玩,六大家族富可敌国,自然不是一般的人,在风云牧场搞个活动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小事。
由于没有公路通行,再往牧场走的话,骑马是最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
马烈与陆雪颜在小镇上休整一会儿,买了一份路上吃的干粮,然后在当地租下两匹骏马,奔跑了半个小时左右。
仔细算一算,刚好跑了十几公里。要是再颠簸半个小时,到了风云牧场,马烈不死也得残废半截。
他现在只想休息一下,又怕被陆雪颜看不起了。
毕竟,人家一个千金大小姐都可以坚持,自己一个大男人却累死累活的叫苦,差距实在太巨大。
陆雪颜看出了他的困境,勒住马头,随口问:“你想休息了?”
“额,没有!”马烈迎着头皮说道:“三小姐,肚子有些饿了,能不能吃一点东西再走啊。”
“好吧,先休息一下!”
陆雪颜虽经常骑马,不过是千金之躯。跑了一段时间自己也觉得累了,便下了马,从马背上将一个黑色袋子取下来。
“呼!”马烈如释重负的松下一口气,几乎是用摔倒的方式从马背上滚下来,然后平躺在草地上大口喘气。
“马烈,接住!”陆雪颜从袋子里掏出一个烤熟的红薯,随手抛向马烈。
“谢谢......”
马烈抬手接住,发现是一个红薯,上面还有温度,闷笑道:“三小姐,你一个千金大小姐,居然吃这个东西?”
“千金大小姐也是人,为什么不可以吃?”说完,陆雪颜麻利的剥开红薯皮,张嘴就吃下一大口:“我喜欢吃这地道的红薯,你呢。”
“我啊,不太喜欢!”
“为什么?”
“小时候经常吃,早腻歪了!”
“哦,我想吃都没得吃,爸爸从不给我买!”
见她吃红薯的模样,马烈看得出神。在他的印象当中,但凡是六大家族的子弟,哪怕是一个旁系子弟。他们所吃的,用的,住的无不是奢华之物。
但来到北阳之后,马烈突然发现这陆家跟其他五大家族很不一样。他们现在住的陆家庄还是两百年前祖宗建造的老宅院。陆家的人穿着打扮也十分普通,奢华之物非常少见。
就在昨天,马烈亲眼看到陆夫人的穿衣打扮,虽不朴素,却跟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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