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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知道借送小船,借要还他的钱,借开心果,来传情表意。
而且,她还专门为他写了小诗小词。
又不是要刻在石头上,想不朽。
如果纯属娱乐,文笔还是——可以的。
她还是有点聪明伶俐的。
“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觉得,她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
他真的是太幸运了,从小到大,一直都这么幸运。
但是,为什么,一到火车上,他就觉得她不行了呢?
她简直就是,一只令人烫手的山芋。
难道,是因为那段逼仄的楼梯,那小招待所的小床小房间,压缩了他的身体,限制了他的视野,影响了他的判断力?
这个,他想,可能是。
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到底,慢慢地等待她的成长。
可是没有想到,却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真不是个坏男孩,正因为他不是,正因为他深深地恋着她,他才会从心底爱怜她,他才会在她并无力量的挣扎之中,松开了她。
但是,强暴,既刺耳又恐怖。
这个词是谁发明的?
为何用在,半个小时以前过生日的时候,尚还对未来充满憧憬的湘潇身上?
湘潇啊湘潇!肤净如瓷,心清如水。
她能想到,人类毁灭和自己濒临死亡的那一天。
却怎么也想不到,跟自己心爱的人,一同远走昆明的第一天。
湘潇从地上站了起来,借着若明若暗的壁灯,一声不吭地找到了拖鞋。
一只踢到了写字台边,另一只可怜兮兮地悬在床角上,鞋底朝天。
她先穿了写字台下的那一只,然后再穿了床上的那一只。
不知怎么的,眼睛总情不自禁地,要往对面的沙发上看。
此时,冼锐正低着头,弄着手指,并没有注意到她。
她又失望又悲哀,垂着眼在床边上落座,目不转睛地看着两个,翘得老高的大脚趾。
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坐,她还是只有坐在床边上。
那是两个非常漂亮的大脚趾,光洁而圆润,饱满而修长。
小柳说她,要走远路的。
她知道她把他翻下床,犯了贵公子的大忌。
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可以随意地去对他。
但是,今天晚上,她初来乍到,她还是希望他,大度地说一声:“没关系。”
就像冼锐觉得,是那逼仄的楼梯影响了他的判断力一样,湘潇也觉得,是这陌生的环境,影响了她的表现力。
又是一声重重地叹息,又是同样低沉的话语,冼锐再次说话了:“郗湘潇,你明天走吧,明天我让小王送你。一见着你我就控制不住自己,而你又不同意。有你在,我也不好去找别的女孩子,我无法安心上班。这对咱们俩,都不好。我不想再见到你,明天我让小王送你去火车站。”冼锐苦楚地说着。
到昆明整整三年了,他还从未有过这样的一种感觉,苦涩煎熬的心,如着了火的孤岛,无人看见,更无人救援。
女孩子一般都只能伤害到爱他的人,如果不是因为那份真情,她又怎么能够伤害到,如此强大的他?
她绝对不会伤他那么深,让他的内心是如此地矛盾,既想对她专一,然而又实在是——无能为力。
这是他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还是让她走吧,还是让她继续保持那份滴水的清纯吧。还是不让她看见,除了她之外,他的身边还会有别的女孩子出现吧。”冼锐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