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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了解整个案情之后,坐在汽车后排座上的林雷开始低头思索起来。
虽然鲜国“老少边穷”地区崇安镇目前的状况与华夏六七十年代差不多,但是外面的世界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鲜国警方技术手段再差也不要紧,自己可以找到强手来帮忙啊!
思忖片刻之后,林雷抬起了头,对正在开车的朴太元说道:“朴上校,这个案子应该不算太难。但是我有一个要求,你跟上级汇报一下,我需要带自己的法医去破案。”
鲜国对于外国人的控制极为严格,之前只批准了林雷一个人前来破案,所以林雷没办法带帮手乔嫣。
这种强奸案,只要法医给力,凶手多半是跑不掉的。
在DNA证据面前,什么推理分析毛用都没有,直接查DNA就好了——又精准又省力,排除极小概率的“嫁祸事件”之外,只要DNA锁定了某人,那他板上钉钉就是凶手。
其实林雷很清楚,除了之前红衣女孩案之外,华夏从来还没有一起强奸案用“嫁祸DNA”的手段来作案。
吃瓜群众侦探电视剧看多了,往往觉得嫁祸DNA也不过是上嘴唇挨一下下嘴唇的事,警方锁定DNA之后,必须要严密地证明没人嫁祸才行,其实哪有那么多“套路”?
在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特别是强奸案,只要DNA比对成功,那么想要翻案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谓的调查什么不在场证明,调取监控等等,这些警方当然会做,然而一旦与DNA比对结果产生矛盾的情况,那么相关的“不在场证明”如果是证词,那证明力几乎为0。
如果是监控与DNA比对结果矛盾,那么除非是高清摄像头拍摄到嫌疑人正脸,并且清晰度至少是单反相机级别的那种监控画面,否则普通监控证明力与DNA比起来,连毛也算不上……
道理很简单,DNA重复的几率基本可以认定是0,然而身材体貌相似甚至极度相似的人,现实里肯定是有的,监控的证明力远远弱于DNA。
总而言之一句话,在一起刑事案件,特别是强奸案里,如果DNA比中某人,那个人要想脱罪,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
古力之所以脱罪,那也就是他遇到了林雷这种BUG级别的警察而已……
可以想象的是,如果古力遇不到林雷,那么他的案子也许有很多疑点,但就凭DNA比对成功这一点,任凭再多的各种矛盾情况,古力也会被判有罪。
只不过,以现如今的司法环境,古力肯定不会枪毙——但只要DNA问题无法解释,十几年有期徒刑肯定是跑不掉的。
没有人否定“疑罪从无”,但是只要DNA比对成功,这种案子想说成疑案,那也想得太轻巧了一些……
法律永远保护的都是“普遍正义”,而不是“绝对正义”。
在DNA这种铁证面前,如果嫌疑人轻而易举地就可以脱罪,那社会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恐怕大家心知肚明。
就如很多年前,港英时代HK有一位顶级的黑道大哥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他最喜欢的就是“法制健全”的地方了……
当然,这个“法制健全”需要打引号。若是“法制不健全”,他花了几个亿请来庞大的律师团,又要怎么从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中,抠出字眼来帮他脱罪呢?
呃,似乎扯得有点远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林雷现在迫切地需要乔嫣的帮助!
朴太元眉头紧皱,沉声说道:“林警官,您是想重新验尸,对吧?”
林雷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
朴太元叹了口气,犹豫了好半天,才告诉林雷,尸体已经火化了……
原来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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