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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去到处宣扬,不算太打眼,村里人最多觉得他们家赚了不少钱,都用得起冰了。
可老虎和野猪加起来两千多斤,村民们看着抬回来的,要把这么大的猎物保鲜,得用多少冰?
还不得让人怀疑啊?
再说了,沈正凌特意上山去打老虎,本来也是为了用来卖钱的。
早点卖出去,早点完事,还能省下来不少冰。
沈正凌让初一他们几个先把老虎和野猪收拾出来,特别叮嘱他们,记得要把虎皮完整剥下来,这是留着冬天的时候给顾元元当垫子用的。
虎胆、虎鞭和虎骨完整取下来,都是上好的药材,直接卖给药房,哪一家都收。
另外,虎肉也具有很好的医用价值,总之老虎一身都是宝。
初四、初五两人也来帮忙。
沈正凌对顾元元道:“娘子,你站远点,他们在处理猎物,小心别把血水溅你身上。”
顾元元对那头野猪是不甚在意的,对这头老虎却稀奇的不得了。
她站在边上看着初一他们处理老虎,不太愿意挪动脚步。
听沈正凌说让她离远点,顾元元转头,眼神亮晶晶的看着他,说:“夫君,我想要老虎嘴里那两颗虎牙。”
“好!我去给娘子把虎牙取来。”沈正凌应着,亲自动手,去把老虎嘴里那两颗虎牙取下来,清洗干净以后递给顾元元。
顾元元欢天喜地的接过来,眉开眼笑的说道:“夫君真是太好了!”
“最喜欢夫君了!”
在顾元元的上辈子,这句话只是在心情很好的时候,一种表达愉快的方式。
但是在这个时代不一样。
在这个内敛含蓄的时代,喜欢什么的,从来都不会轻易诉诸于口,而是深藏心底。
即便是情到深处,想要表达一下浓烈的感情,也几乎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就把喜欢这样的字眼脱口而出。
顾元元无意中沿袭了前世的表达方式,说者无心,却架不住这个时代的人,听者有意。
院子外面看热闹的村民瞬间沸腾了。
沈正凌的脸色更是“轰”的一下爆红,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朵尖。
娘子真是太热情了!
果然,娘子心里是喜欢他的,这才几天没见,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当着众人的面,说喜欢他!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这句话果然有道理。
娘子以前,可从来没有说过喜欢他的话呢!
沈正凌原本还想着,这次进山的时间会不会太久了点,下次要不然就不进山了,如果要进山,也争取在三、五天之内回来。
可是现在看来,在山上多呆几天也不是没有好处的:既能打到想要的猎物,还能因为分别而增进感情。
就是对他来说,在山上的日子思念成疾,当真是甜蜜的煎熬。
沈正凌红着脸,咳了一声,轻声说道:“娘子的心意我知道。”
“这话,娘子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说了。”
喜欢他这件事,完全可以关起门来慢慢说给他听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