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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离牵来的可卡犬被训练得不错,进店之后没有乱跑乱叫,安静地趴在地板上,抽了抽鼻子,忽闪着大眼睛望向小吃店的后厨,那边飘来煎炒烹炸的香气。
张子安喝了两口橙汁,盯着餐巾纸上的字母排列默默思索。
既然谈到了科幻小说,他倒是想起以前读过的一篇小说,于是说道:“孟老师,不知你看过一篇很短的幻想小说没有,叫做《沙之书》?”
“《沙之书》?”
这次轮到孟离愣住了,他正弯腰梳理可卡犬的毛发。可卡犬的毛发过长,而且天生容易卷曲,一言不合就结团,需要经常梳理,否则就会显得很邋遢。他带的研究生日常任务除了学习之外,另一项工作就是给狗梳毛,经常自嘲是弹棉花的……
孟离略微回忆之后,确定这个名字很陌生,他应该没看过。
“就像我说的,我很少看科幻小说,平时看书也都是看跟数学有关的著作,毕竟这年头要活到老学到老,一不留神就要被时代淘汰。”他笑道,“这本《沙之书》很有趣么?”
“不,虽然它叫《沙之书》,但它不是一‘本’书,是一篇只有2000字的超短篇幻想小说,作者是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这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张子安解释道,这是他很早就看过的科幻小说,因为其短小精辟又震撼人心,至今记忆犹深。
“哦?”孟离产生了一些兴趣,“在数学里,往往简洁就是美。这篇小说只有2000字,却能成为一位作家的代表作?那它肯定是一篇极具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故事。它是讲什么的?”
张子安边回忆边向他简述这篇幻想小说。
《沙之书》一开头,是平凡的主人公住在一间平凡的房子里。某天,一位提着小箱子的陌生人到访。陌生人是推销圣经的,但主人公有好几本圣经,对此不感兴趣。陌生人于是拿出另一本书,这本书不是圣经,封面上写着《圣书》。
主人公翻开圣书之后,发现圣书的页码编号很奇怪,不是顺序排列的,而是随机乱序排列,最关键的是——这本圣书的页码无穷无尽,无论怎么翻都翻不到开头,也翻不到结尾,总会有新的书页凭空产生,而且像字典一样附带插画。
陌生人说,这本书是他从一个村子里买来的,卖主把它称为“沙之书”,因为它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
这本书显然是非常古怪的,但陌生人愿意以一个相对低廉的价格卖给主人公,因为他早就想摆脱它了。
主人公得到这本书以后,同样也成了它的俘虏,因为无比珍爱它而对它寸步不离,几乎不再外出;因为对它产生了无比浓厚的兴趣而夜以继日地研究它,夜不能寐,偶尔睡着了,做梦都梦到它。
和陌生人一样,主人公惊觉再这样下去自己就完蛋了,于是也决定摆脱这个噩梦。
说到这里,张子安学孟离卖了关子,问道:“孟老师,你能猜出主人公如何摆脱这本书么?”
孟离已经完全被这个离奇的故事吸引,停下了为可卡犬梳理毛发的动作,试着猜道:“难道也像陌生人一样卖给了别人?”
张子安微笑,“他用了一个更聪明的办法——藏木于林。他趁人不注意,偷偷把书放在了拥有九十万册藏书的国立图书馆的某一个书架上,并且放的时候尽力不去记住是哪一个书架,之后甚至不再前往图书馆所在的那条街道。”
孟离赞叹般轻轻拍了拍桌子,“果然是好办法!这样做的话,那本《沙之书》将难见天日,除非是哪个倒霉蛋碰巧以九十万分之一的机率拿起了它!”
张子安苦笑——倒霉蛋正坐在你的面前,还请你喝了一杯橙汁。
他想起π刚来到宠物店时,曾经比划了一个抓沙子的动作,当时他猜测这个意思是表示恒河之沙,难道其实猜错了?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孟离意犹未尽地问道。
张子安点头,“结束了,留下一个引人遐思的结尾。孟老师,这本《沙之书》是不是和《超级韦氏词典》很像?”
孟离说道:“确实很像,不过《超级韦氏词典》更严谨一些,是有开头的。”
张子安也承认这点,毕竟《超级韦氏词典》是科学假想,而《沙之书》是文学家的幻想,只是在某些方面不谋而合。
“无论是《超级韦氏词典》还是《沙之书》,如果它们存在的话,应该都是很珍贵的吧?可以算是地球上最厉害的书?如果宇宙里有其他文明,会不会空想出更厉害的书?”他问。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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