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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C:“其他哥哥应该是想的吧,你们看他们账号发的都是当年的共同舞台,可是周星澜那就……”
粉丝D:“哎,哪怕表达一下不舍的心情也好啊,搞得现在别人说星澜哥哥我都没理由反驳!太憋屈了!”
粉丝E:“要不然你粉转路人吧,跟我一起粉陈诺哥哥!”
粉丝D:“我呸!其他人还凑合,这个陈诺绝对不可能!”
粉丝E:“为什么!我家哥哥哪里不好了?”
粉丝D:“他算什么,居然说我星澜哥哥抄袭?我哥出道就是以音乐才子闻名的!抄袭他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十八线?”
粉丝E:“喂你怎么说话呢!陈诺哥哥那首歌多好听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再这样我翻脸了啊!而且,什么叫名不见经传?谁是十八线啊?陈诺哥哥马上就要签约晶瓦了!”
粉丝D:“什么?真的假的?”
粉丝E:“当然是真的!我们粉丝群里都传遍了!还有小道消息说很有可能陈诺哥哥就是代替周星澜的!”
接下来的争吵莲卿就没再听了,她忙拿出不久前收缴来的手机,开机。
群里果然在讨论陈诺加入晶瓦娱乐的事情。
还特意放了好几个礼花庆祝。
莲卿奇怪的摸了摸下巴:原剧情里好像没这一段啊?
【统,是我看漏了吗?】
系统查找数据后表示:【是曾经有这么个人,写了首似是而非的歌蹭过热度,但是没那么重要。】
解惑之后,她再度看了眼群消息,恰好有人发了个陈诺直播的片段。
大概有人问到了那首备受争议的歌。
陈诺就唱了几句,还十分肯定的说:“这首歌是我有天在公园看春樱的时候生出的灵感,歌词里描写的也是大家都知道的那条樱花大道,讲述的是我小时候曾经邂逅的初恋的故事……”
讲的有板有眼,但莲卿觉得,他唱的没周星澜唱的好听。
哦对了,原剧情里周星澜原本的合约期到了之后,他很快就直接续约了,还签的十年长约。
而且,对比之下,原本那个周星澜的作品似乎更多?
想不明白就先不想了,莲卿去签到打卡后,果然听说公司有吸收陈诺的打算。
啧,真不爽。
最近周星澜的工作不多,看样子,公司是想借着减少曝光冷却他。
既然解约势在必行,晶瓦娱乐并不打算给自己培养个对手出来。
几乎每天都有被取消的工作,不过看周星澜的样子,好像其实无所谓。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的时候,莲卿也又开了几次手机。
手机这种东西,没什么特殊情况是不会有专业人士特意搞什么定位寻找的,打几次电话没人接也就自认倒霉了。
手机的主人很明显家境不错,有那功夫,不如重买一个,反正各大榜单她早就烂熟于心。
看这台机子上的账号一个个下线就知道了。
小丫头还挺谨慎,账号密码一个个都改了。
不过莲卿本身也对她的账号或者余额不感兴趣,她只是将一些重要证据保存了下来,全都留到电脑里了。
差不多确定这玩意儿对她没什么用处了之后,莲卿抽空把它丢到了周星澜小区的安保室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