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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说,小家伙实质上也是个肉做的袋鼠,就算肉体强度再强大,也会有累的时候,所以林墨并没有太为难她,而是在她可以做到的情况下,晚上就抱着他跑个两百多公里的路就可以了。
所以,当林墨第二天一大早醒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不是在昨晚休息的那片小农场里,而是在一片小镇中,其中一间还算干净的小木屋里,而小家伙就趴在旁边的地上打着盹。
林墨又打开了系统导航看了眼,本来还要四天的路程,因为小家伙连夜带着他多跑了二百三十公里,现在只需要三天半时间就能到。
如此计算,每天白天林墨自己骑摩托,晚上再由小家伙带着他跑路,这样的话顶多再有两天半的时间,应该就能抵达目的地了!
这个算盘,打的准!
接着,林墨就按着自己想法开始实行,白天把小家伙收回系统背包里让她休息,补充体力,自己开摩托赶路,晚上就把小家伙放出来,带着他跑路,直至第二天早上,对于林墨来讲就只剩两天的路程,所以,差不多自己再跑一天半就能抵达。
事实的结果也就如他所想的那样,原本需要五天才能到的地方,硬是被他跑了三天半就到了,所以,在他抵达距离饿狼会最近的一个小城镇的时候,届时已经是中午时分,林墨便停下休息了个把小时,然后在这片小城镇里找了辆还能用的小货车,从系统背包里弄了些零零散散的物资出来,将小货车的车厢装了四分之一满,然后在下午四点左右的时间,开着小货车,优哉游哉地赶到了饿狼会的总基地处。
在门外守着的几个人进去通报后,得到他们首领梅洛格的同意后,他们便打开了门,让林墨开着车子进去。
然后,进去后,林墨在他们这群训练有素的家伙的带领下,把车子开到了他们的卸货区,一片很大的,用水泥所浇灌好了的空地上,放眼望去,这片空地上还停着不少的车,小到自行车,大到大卡车,应由尽有。
下车后,林墨便在他们其中一个干练的穿着迷彩服,脸上没什么表情的女人的带领下,经过七拐八拐,走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才抵达了梅洛格所在的地方,一间比赫茨的办公室还要大两三倍,而且里面的格局很高大上的书房!
看来这个梅洛格还算有点品味...
见林墨来了,梅洛格便对正在给他按摩的娜沙摆了摆手,娜沙便会意地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甚至连看都不看林墨一眼,直接与其擦肩而过,离开了这间书房,出去后还顺带把门给关上了。
所以,此刻这间书房内就只剩林墨和梅洛格两个人。
“所以,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梅洛格似笑非笑地问。
林墨则很随意地在他前面的靠背转椅上坐了下来,很随意地问:“我这两次给你送的物资,可还满意?”
“还可以,你很会做人。”
“那是当然。”林墨耸肩道,“对了,向你打听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