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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这种人么?”
白煜辰一怔。
穆晓婉脸上带着嘲讽的表情,“白公子如此聪明,这么简单的道理,还需要我提醒?”
白煜辰有些难堪。他急着撇清自己和这故事的关系,却恰好暴露了自己的心虚。
他现在已经不想听听了,可穆晓婉却并不打算放过他。
亮晶晶的眼睛,直愣愣的盯着他,“白公子,你说,什么样的山匪,能穿鹿皮长颈靴?”
白煜辰愣了一下。
鹿皮长颈靴。是一种价格相对比较贵的靴子。这种靴子鞋底坚硬厚重,并不适合山地活动。
所谓山匪,当然是选择山高林密的地方作为栖身之地,才能更好的躲避官府追查。
况且,山匪每天在山地活动。像鹿皮长颈靴这种鞋子,又贵又不耐磨,鞋底坚硬厚重,也不方便行动。
没有哪个山匪会蠢到穿这种鞋子开工。
白煜辰微微皱眉,心里很不舒服。
以前从来没有人敢这么逼问他。可今日,这么个小小女子,就弄得他这么难堪。
穆晓婉瞧着白煜辰。她只从这男人脸上看到了尴尬,没瞧见一丝愧疚。
果然,你不能指望抛妻弃子的人能有什么良心。
穆晓婉冷声道:“既然当初选择了抛妻弃子,那就别指望受伤害的人能轻易原谅。人,他不能什么都要。您说是么?”
白煜辰被逼的有些生气。抬头,正好对上穆晓婉的眼睛。
清澈明亮,带着微薄的怒气,更多的,却是冷眼旁观的寒意。
她是当事人,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要么怒火中烧,要么悲痛欲绝。这不才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么?
怎么,她却像是个局外人。
不知怎的,白煜辰忽然就不生气了。反倒觉得,穆晓婉咄咄逼人的样子,有点意思。
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毛病。
温言软语,百依百顺的女人,他见过的多了。可唯独面前这个离经叛道的女人,让他觉得有意思。
人,果然都是贱骨头。
白煜辰刚准备说些什么,穆晓婉却已经收敛起了自己略带攻击性的眼神,平静的道:“快吃吧。刚才有些烫,现在温度刚好。”
白煜辰,“……”
这女人,怎么变脸比翻书还快。
瞧着她刚才的样子,像是要吃人一般。这一转眼的功夫,就换了一副表情。
女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
穆晓婉道:“你先吃,我去拿样东西。”
穆晓婉回房间拿了小晗选的那个荷包,再回到厨房的时候,白煜辰已经将一碗面吃完了。
“看样子,你还真是饿了。吃饱了么?不够我再给你煮一碗。”
“够了。”
穆晓婉点点头,将荷包放在桌子上,“给你的生日礼物。”
白煜辰拿过那香囊,闻了闻,“谢谢,这味道我很喜欢。”
“不用谢我,这也是小晗帮你选的。”
穆晓婉打了个哈欠,“我太困了,我就不管你了。你是睡觉还是遛弯,我就管不着了。”
“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