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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那死神就是喜欢笑,值到他笑完他才肯说话,就听他这次又对史密斯说:“所以我就问你了,让你猜我在笑什么,结果你怎么猜了也没猜到点子上,那么我现在就告诉你我在笑什么。我笑的就是刚才跟你讲的‘召唤大吉’的故事,那么你也知道了,你身边的宠物托邦是妖界的逃犯,他之所以成为妖界的逃犯,就是背上了必死的罪名,那他就一定是得罪了妖界的首领,否则妖界的首领不会出了个必杀令要杀他;既然妖界的首领发出了这个必杀令,既然妖界有那么个盟会叫做‘召唤大吉’,而且一旦这个召唤大吉的盟会被启动了,只要有刀手可以完成这个任务,那么他就一定会得到妖界首领的奖赏。但是你知道在妖界有多少个妖族人争着去做这个任务?你知道吗?所以说,今天站在这里的我只要启动‘召唤大吉’,就会有刀手来收拾你的宠物托邦。所以,要我收拾你的宠物很简单,只要我启动召唤大吉就可以了,你又能把我死神怎么样呢?”
当史密斯听着死神说到这儿,虽然他挺心有余悸,因为他也的确想过,如果眼前的死神懂得使用召唤大吉,那么他和他的宠物托邦可怎么办呢?如果他没有了托邦,就相当于没有左右手、没有翅膀,没有左右手就会什么都做不了,如果没有翅膀就会飞不了……
但是史密斯又把问题想了回来:这话又说回来了:刚才死神不是说只有妖界的人才懂得使用召唤大吉吗?再说,史密斯根本就不相信即使是在妖界,即使有人启动“召唤大吉”,那个被召唤来的刀手就一定是托邦的对手,因为这个结果毕竟就在眼前摆着:如果不是因为托邦的强大,曾经的他又是怎么逃过“召唤大吉”通缉追杀令的追杀的?
其实关于“召唤大吉”是有一定界限的,比如说如果对手是凡人,那么被召唤者可以是任意种族;毕竟在世界上许多人的观念中,妖族人才有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人;但是如果对手是妖界的,那么被召唤者就必须是妖界的,毕竟妖族人都懂得使用一级魔法,而世界对抗本领中,妖族人是最有本事的人,因为他们懂得世界第一对抗本领。
史密斯就是不相信就有那么绝对的事,死神说他可以利用召唤大吉召唤来一个妖怪对付站在自已身边保护自已的那个宠物托邦,史密斯就是不相信被死神召唤来的那个刀手可以对付得了托邦。关键是他始终觉得死神说的话,简直就是前一句、后一句、真一句、假一句,都不知道他哪一种是真的,史密斯只觉得自已今天真是好心情,他居然有耐心听着死神说了这么半天。只见史密斯最后对死神说了一句:“我懒得跟你啰嗦,你也别再跟我费话,你又一直吹牛说能使用‘召唤大吉‘找到帮手对付我的托邦,你有真本事你就使出来,你没有真本事,那你就等着受我的掌控。”
史密斯说到这里,突听他对着身边的空气再次地喊了一声:“托邦!眼前的这个家伙说你是妖界的逃犯,他说他可以利用‘召唤大吉’来降服你,你信吗?你如果不信,我们一起努力抓住并俘虏他,然后将他交给暗黑破坏神处置,然后我们再朝暗黑破坏神请功要赏,你说怎么样?”
史密斯说完,死神就听大厅里突然传来了一阵野兽的咆哮声。
死神的眼中始终在盯着某一个东西,虽然他眼前的这个大厅看起来很昏暗。从大厅的房顶一直到地面、从大厅左面的石砖墙一直到大厅右面的石砖墙,虽然在这个空间中散发着一些荧光,那些荧光是微亮的,也许这大厅本身是黑色的,它的四周应该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但是由于这些荧光的存在使得这个大厅的四周始终透露着暗淡的光芒。
可仅管是暗淡的光芒,但是死神认为自已的直觉是对的,他觉得站在自已对面那个看起来稍微胖点儿的那个自称为史密斯的家伙,他嘴里所说的托邦,也就是他的宠物,那个被召唤大吉追杀的来自妖界的妖族人,死神确定那个家伙就站在史密斯的左边,尽管他装疯卖傻、装模作样地站在那儿,以为死神还没有看到他,但是事实上死神早就发现了他,而且此刻的死神根本就不担忧托邦会耍什么花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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