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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各大媒体头条新闻,播报华夏国首例性福权诉讼案件。
各大门户网站关于性福权诉讼的评论连篇累牍,有点赞的,有批判的,有调侃的,不一而足。
风皇传媒更是对案件进行了详细报道,并把原告李超等人以及被告代理人张梁翰的采访整理编辑成一个专题,专题名称就叫“争议中的性福权”。风皇传媒本想采访湖罗区法院,但法院不愿接受采访。
案子的影响在持续扩大,不久著名性学专家吕星河教授在风皇传媒上发表文章,力挺原告邓志辉提起的性福权诉讼。
“华夏国人,向来耻于言性。华夏文化极其注重生育,社会心理在为生育赋予极重价值的同时,轻视性的快乐功能。”
“除了以繁衍为目的的夫妻性行为之外,其余的性活动一律给予负面的道德评价。虽然没有明确说繁衍后代是性的唯一正当理由,但是所有涉性法律规范设计背后的逻辑却一向如此。换言之,除了以生育为目的的夫妻性活动之外,其余种类的性活动都是越少越好的,最好杜绝,因为在人们的潜意识中,仅仅以快乐为目的的性仍然是不正当的。”
“其实,性是本能,性是上苍赐予的快乐享受。耻于言性,是一种漠视人的基本权利,耻于言性,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虚伪表现。”
“让人欣慰的是,昨日终于出现全国第一例争取性福权的诉讼案件。年轻的夫妻,因为一场医疗事故,靓丽的妻子身体留下疤痕,影响了夫妻间的情趣。丈夫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性福权赔偿。”
“有人认为这起案件完全是在博眼球,是在哗众取宠。有人虽然赞成原告的做法,但迫于世俗的压力,也不敢公开表态。甚至就连法院,在这个全新的问题面前,也采取了保守的态度,不予正面回应,而以案由不同予以驳回。”
“性本来就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性权力受到损害,要求赔偿,那是理所应当、顺理成章的事情。我个人很支持这对夫妻的做法,鼓励大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正当的性权力,也呼吁司法部门加强对性权力的保护!”……
吕星河的文章一发表,又是激起了千层浪,风皇传媒的评论论坛成了战场,支持的、反对的,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风皇传媒更是立刻跟进采访吕星河。面对镜头,吕星河侃侃而谈,“这样维护性权力的诉讼,应该予以肯定和支持,我们要鼓励这种做法,我们要赞赏这种对自己性权力尊重与捍卫的举动!”
风皇传媒在专题的最后有这样一句话,“据原告代理律师李超透露,其将继续采取措施,努力获得性福权赔偿。”
这句话引起了无数的遐想,法院都已经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了,原告方还有什么办法进行维权呢?
深处舆论中心的李超和邓志辉,此时已经迈入法院立案庭。
之前负责立案的法官,一见李超他们走进诉讼服务中心,立刻迎了上来,一脸严肃地问道:“李律师,你们今天来有什么事吗?”
李超平静地答道:“钟法官,我们前来立案。”
“哦,什么案子?”
李超将诉讼材料递交过去,钟法官连忙接过去查看,一翻起诉状,眉头就不由得皱起。
他抬起头来,紧锁着眉,看着李超,语气低沉严厉地道:“李律师,这案子不是已经处理了吗?你们为何还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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