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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猛地从残像中惊醒过来。那个人似乎知道机器昆虫的存在,而且一抬手就把机器昆虫解决,决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
摸着墙上留下的那个洞,张天已经把那个人的部分信息存在脑海中。电菌告诉张天:“这会是一个不错的对手。”
张天来了兴趣:“我倒要和他较量较量。”他抬手在墙上一指,也留下了个洞,比原来那个洞看上去要光滑许多,也大了些许。
孙岳思已有收获。他在地上发现了一块小毛巾,上面散发出残留的*蒸气气味。
“追!”张天心急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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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无牌面包车颠簸着朝老城东驶去,速度奇快。车子拐弯的时候一侧的轮子几乎飞了起来。但是开车司机有一点慢下来的意思。行人们远远看到这辆发疯一样的车,都害怕躲闪不及逃开了。
车里是一个穿着制服的人,看不清脸上的神情,墨镜完美地遮住了他的眼神和脸型。他嘴里叼着一只牙签,车子还放着近乎歇斯底里的音乐,尽显狂野色彩。他的绰号叫野狼。他心里有一点担心,担心自己会不会开得太快了。不过想起叔叔给他的忠告,他忍不住吐了一口口水,牙签弹到车的挡风玻璃上又弹到了后面副驾驶座位上。
叔叔还真把那个家伙当回事,一再告诫自己不要招惹他。自己还偏不信这个邪。他的异能是他在和一群混混打架时发现的。对方一个人拿着砍刀砍他,砍在他的手臂上,他也以为自己完了,没想到除了袖子破了竟一点事情没有。他用力一反弹,直接把刀“还”到了刀主人的肩上。随后他用手一弹,把另一个人弹成了骨折……从那以后他打架就是无敌了,除非和叔叔,叔叔的火烧太厉害了。
野狼轻车熟路地把车开向东山。东山上是他的主战场,在这个地方他曾经有过一个人独战一群人的辉煌战斗。当时他是被骗过来的,看着一群围着他的混混,他眼睛也不眨,硬是抓住一个打倒一个,任凭其他人把家伙招呼到他身上。最后那伙人剩下三个,扔下家伙跑。他一时狂性大发,拿起三个石块砸了出去,没想到直接砸出了人命,接下来再没有人找过他麻烦。至于那件案子,小意思,他老爹就是警察局长,轻松摆平。
飞驰的面包车戛然而止。野狼从车上跳了下来。车里再没有第二个人。这就是他的调虎上山计。包子铺的老家伙和那个小家伙在另外一辆车上,一切顺利的话,应该到红叶村了。
野狼的能力其实很简单,速度、力量和强横的防御组合。他自己测试过,一把普通的枪近距离射击他的手心,只能打出一点擦伤。
强横的防御可以为他赢得时间,在短短的5秒中,他可以连续击出30拳,让一面水泥墙崩解。他家的一个房子就是被他打没的。
当然野狼还有着数件令人发指的“光荣”劣迹,比如曾把一个他看上的女生的哥哥打成了重伤,最后残废了,只因为那个女生的哥哥当着他的面吐了一口唾沫。还有一次野狼纯粹为了好玩,把别人的房子点了火,救火的人反被他砸进火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