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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扬一人一骑保持每天六百里以上的行进速度,于第九天来到帝国南部的乔国,这里距离南山贼的地盘只剩下四天的路程。
他觉得定休息一下,在乔国穆阳镇外的客栈住下。
客栈的生意不太好,老板负责后厨掌勺,老板娘负责柜台,二十岁出头的外甥充当店小二和杂役,典型的“家族企业”,偌大的客栈里只有他这一个客人。
老板娘把一壶酒送到叶云扬的面前,说:“客官喝杯酒暖暖身子吧,虽说咱们南方的冬天比北方暖和一些,但临近年关天气阴冷,喝点儿酒能起到活血的作用,对身体好。”
“多谢老板娘。”叶云扬接过酒壶,顺便问:“怎么你们这里的生意如此冷清?”
老板娘回答说:“临近年关,大家都忙着回家和家人团聚,所以住店和吃饭的人会少一些,过了年情况会好很多。”
“原来是这样。”叶云扬点点头。
老板娘问:“客官是从北边来的吧,一路上可有什么见闻?”
在进入乔国境内之后,叶云扬不再冒充三级祭司,而是恢复自己原本的身份,这里距离帝都和东平国有数千里之遥,可以确保没人认识他,再一直以三级祭司的身份出现,对成功打入南山贼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他回答说:“也没什么特别的见闻,就是路过越国的时候看到他们在调动军队,据说是为围剿南山贼做准备。”
老板娘眉头一皱:“越国在调动军队?”
“是啊,老板娘觉得有什么不妥吗?”叶云扬反问。
老板娘摆摆手说:“客官您太抬举我了,我只是觉得为什么是越国来剿匪,而不是皇帝派出的大汉军队。”
叶云扬又问:“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大汉军队比诸侯国的军队更厉害,如果是让诸侯国负责剿贼,再有一百年也灭不了南山贼。”老板娘笑着说。
“咱们这里遭到过南山贼的袭扰吗?”他继续问。
老板娘摇摇头:“很长时间没有过了,听老人们说百年前这里经历过一次南山贼的洗劫,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杀死数千名无辜的老百姓,还掳走了好几万人回去当奴隶呢。”
这时店小二在门口喊:“舅妈你来帮我一下,我一个人抬不动整捆的草料,没法给客官的坐骑喂食。”
老板娘语带嫌弃的说:“你就是个吃货,一捆草料不过百十斤重,竟然都搬不动,真是想不明白你舅舅怎么会让你过来帮忙。”
老板娘快步走出去,叶云扬眉毛一挑,蹑手蹑脚的跟过去。
从踏入这家店的第一步起,他就察觉到这里的气愤不对,首先是客栈的选址很有问题,往东两里便是热闹的穆阳镇,可他们偏偏要把店开在荒郊野外,开店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这里连个人影子都见不到,喝西北风还差不多。
其次,老板和老帮娘总是向他打听北边的事情,装作一副不经意的样子,可是一旦听到与军队有关的事情,马上会变得重视起来。
还有那个充当店小二和杂役家伙,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这样的人根本做不到安分守己,怎么可能会心甘情愿的当个小二。
远远的,他看见小二和老板娘抬着一捆草料走进马棚,他不动声色的来到马棚另一边,将耳朵贴在木制墙壁上,很快听到里面打情骂俏的声音:“死鬼,就知道你不安好心,大白天的当着客人的面也敢把我叫出来的厮混,就不怕被你舅舅发现?”
外甥一边用嘴啃着舅妈的脸和脖子,一边说:“他就是榆木疙瘩,只知道跟客人打听军情,然后送到香主那边,怎么可能知道你我私通的事情……想死我了,别闲着快脱衣服啊,咱们抓紧时间来一下。”
“你是属狗的,昨天晚上就偷偷来了两次,今天又要!早晚得被你舅舅发现,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嘿嘿,简单啊,手起刀落把他做掉,然后去跟香主说他是被客人杀死的……话说这个客官的马不错,是咱们南方极少见的高头大马,而且他看起来像是有钱人,不如你去跟舅舅商量一下,咱们把他做掉然后分钱。”
“合适吗?我们的任务是尽可能的打探消息,不是开黑店。”
“南山贼开的店敢说不是黑店吗,反正咱们这里又没什么生意,香主给的那点儿钱都不够塞牙缝的,不想办法捞点儿外快会被饿死的。”
男女媾和的声音越来越激烈,叶云扬不动声色的返回前厅。
几分钟后,头发微乱的老板娘走进来,脸上还带着些许春-情,尽量用正常的语调说:“您的马已经喂上了,用的是最好的草料,客官尽管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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