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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仔细细地看了几眼小萝莉,孟初夏有点庆幸,这孩子应该长得像她妈,很可爱——完全没有看出来洛文笙的遗传基因。
真是无巧不成书,隔了这么远,居然还能见到洛文笙想得睡不着觉都想见到的女儿:“他是你爹地?”
“你别理这么多啦,”小萝莉用软软的童声异常霸气地说道:“你只要帮我找他就行了,你理我们是什么关系。他的声音都很有特点的,你如果听过应该不会忘记的哦?那你觉不觉得很熟悉?或者在哪间医院听过?或者你听过但是不记得呢?”
孟初夏哭笑不得:“妹妹仔,好似是你在求我哎。态度这么拽,你平时拜托别人事情都是这么求的?”
小朋友继续用她公主病的语气,神一般的逻辑打败孟初夏。
“嘁……Untie,我现在是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认识我爹地,啊,不是,我是说认识一个绝世好男人。你应该感谢我才对,我没同你要质素(好处)就不错了,做什么要低三下四的求你啊?”
“好男人?”孟初夏直接戳破的小朋友的语言泡沫:“你连名字都不知道就说他是一个好男人,就因为他是你爹地,生了你?”
小萝莉答得斩钉截铁:“你信我啦,他一定是个好好的人来的,而且好过Dc.Blue,说不定啊,你见到之后就想做我的后妈呢!”
孟初夏记得,洛文笙曾经说过,他的妻子去世的时候,女儿刚刚两岁。他妻子的家人并不希望他认回女儿,也就是说在Yannis的成长中,根本不可能有人会说洛文笙的好话。从刚刚播放的MP3里也能听到,说话都说不清的小豆丁,几年后长成小萝莉了却依旧念念不忘的寻找父亲。
想起阿冬,不得不感慨,人与人之间是如此的不同。
“你……不恨你爹地吗?”孟初夏亲不自禁地问出口。
在小萝莉诧异的眼神中,迅速地接上下一句,似是试探,又似是喃喃自语:“既然你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他,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是什么人。那你有没有想过,搞不好是他……”
“故意遗弃你呢?”
孟初夏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坏女人,居然去挑拨离间人家的父女关系。或者她是嫉妒吧?嫉妒洛文笙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依旧得到了信任,而孟初夏明明做了那么多,结果仍旧一无所有。
“我阿姨同外公外婆都是这么说的,”出乎意料的,Yannis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很平静,自然而然地否定:“不过我不信喽。”
“不信?”孟初夏难得一愣。
才九岁的小朋友,双手背在后面,端着大人的架子振振有词的分析:“我不是细路女(小女孩)了,我现在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世界观,才不要人家说什么就信什么,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我会用自己的眼光去判断!”说完,还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表示强调。
孟初夏哑然而笑。
短短的几句话,似乎都是歪理,却正正好好戳中了孟初夏心里那个小小的靶心。她不禁想到,加入当初的阿冬也能说出这一番话,她们之间大概也不会是这样的结局。
洛文笙,一个幸运到让人妒忌的家伙。
然而一想起他那悲惨的人生,孟初夏决定原谅他的幸运。
“你叫什么名字?”孟初夏蓦然问道:“我说的是中文名。”
小萝莉斜着眼睛,用一种警惕的眼光看她,像是在看一个拿着棒棒糖勾搭小姑娘的怪蜀黍:“你问这个做什么?”
孟初夏迥然,她发现Yannis跟她相处过的孩子们一点都不一样。似乎打一见面开始,这个机灵古怪的小姑娘就经常让人产生一种想揪头发的冲动,这是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熊孩子,也是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小公举,但是有时又出乎意料的懂事到令人心疼。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孩子啊,天使和恶魔的结合体。
“我总要知道怎么联络你吧?如果我知道你爹地的下落的话。”
话音刚落下的那一刹那,孟初夏看到刚才还特别拽的小姑娘眼睛唰的一下就亮了,不是开玩笑,而是“狗狗看到肉骨头”的那种亮法。
“你真的知道?”小姑娘激动地话都说不利索,变成结巴了:“我,我叫孙希欣来的,希是希望的希,欣是欣喜的欣。我,我,我给我的phone number(电话号码)你啊……”
只是还没等她留电话号码给孟初夏,孙希欣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孙希欣慌里慌张地接了电话:“喂,阿姨啊,是,我刚刚做完bodycheck(身体检查)嘛。是啊,放完学就来了。哈?你在医院门口?!哦哦,那我即刻出来,你不用进来了,我自己去停车场找你就行了,我现在出来了,马上,即到,你等等我啊……”
“Untie啊,我不同你讲了,我阿姨在外面等我,她不准我找爹地的,我现在马上要走了,”孙希欣急急忙忙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似乎是早就准备好了的样子:“这个地址是我平时打cricket(板球)的地方,放了学我都会去那里的,你去那里找我就行了。你一定要找我啊,记住啊,一定要找我!”
说完,匆匆赶来的小萝莉又匆匆地离开了,真是风一样的小姑凉。
孟初夏盯着手里的纸条,这孩子还挺有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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