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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塞北是荒凉的,一眼望去,要么是白茫茫的积雪,要么是枯黄的干草。
一只秃鹫在高空中盘旋,突然从下面嗖的飞来一支利箭,直接命中它的腹部。
“好!王管事的箭术更加精进了,就是草原上的射雕手也有所不及啊。”
在地面,王玄策、程处默、阿斯卡、阿古那一行人在狩猎。
在榆林这样的边疆城市,虽然各族人生活的还算和谐,但是大家对勇士的敬畏还是比较强烈。
要想在这种地方立足,有一身好本事会好办很多。
原始社会人类为了获取食物,不得不想方设法猎取野兽。
当农业和畜牧业充分发达足以满足人类需要的时候,狩猎活动就具有了多方面的意义。
可以练兵,可以娱乐,甚至可以选拔人才。
早在西周时的《诗经豳风七月》里,就记述了当时陕西省的一些猎俗:“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雅,献貅于公。”
这种古代流传下来的方法,在榆林得到了很好的推广,特别是程处默留在这里担任校尉之后,更是喜欢隔三差五的拉上王玄策一起。
别看王玄策是个书生,武力值是一点也不低,甚至比程处默还要高明一些。
历史上,人家王玄策可是“一人灭一国”的猛人,要是手脚下没有点本事,那有那么容易善终。
至于阿斯卡和阿古那,别让人家现在是个发福了的商人,当初也都是各自部落里的猛士,寻常几个人是打不过他的。
这么一来,榆林周边的动物们可就遭殃了。
“阿古那过奖了,我这点本事可拿不出手,要东家的义弟,那才叫做箭法超群,简直天下无敌。”王玄策早过了喜欢听奉承话的年龄了。
再说了,这些年在榆林,王玄策听的奉承话耳朵都要起茧了。
“薛大哥的箭法,倒确实是我说认识的年轻人中少见的厉害。除了少数几个军中宿将,没有人比得上他。”程处默朝着一只奔跑的野兔射出了一箭,眼看着那兔子一顿,显然是中箭了。
“这一箭要是薛大哥射出,他完全可以做到只射兔子的眼睛。”
阿斯卡和阿古那听了倒吸一口凉气,作为薛延驼人,他们是最清楚射击这些移动的动物的难度的。
没想到跟在伯爷身边不怎么说话的大个子,居然身手如此了得。
“处默,榆林城的将士,你可得好好的操练一番,现在城里各种各样的人可是越来越多了,觊觎榆林城财富的人也不少。”
榆林城是大唐羊毛贸易中心,奶粉制造中心,还是蜂窝煤和火油生产重地。
最近一年,土豆也在榆林城周边得到了大量的种植,各种各样的作坊环绕榆林城。
一个个突厥人、薛延驼人、扑骨人组成的小村庄开始定居在城外,给整个古城带来了不少的生气。
自古至今,鸟为食亡,人为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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