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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利克斯这几天一直活在眩晕当中。
当他知道萧去病队伍里八百匹骆驼里有六百匹驮载的都是银锭,整个人就有一些震惊。
等他跟随这这支唐军队伍,从怛罗斯一路向东,经过俱兰城到碎叶,然后出碎叶川向东行进上千里到达伊犁河畔的弓月城附近追上前面大部队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彻底惊呆了。
上万匹骆驼连绵不绝,据安西军讲,其中有三千多匹的驮载的都是大食人铸造的第纳尔金币和迪拉姆银币,还有一千多匹驮载的是各种宝石,珍珠,美玉,瑟瑟等。
其余如香料,地毯等不计其数,这些都是唐军这次出征河中和呼罗珊的战利品。
财富使人疯狂,费利克斯觉得自己就快要疯了。
因为在知道这五千匹骆驼驮着的都是金银币和珠宝的时候,他的内心潜意识里竟然产生了两次将这些唐人全部杀死,将这些金银珠宝全部抢走的疯狂念头。
但他的理智又很清楚地告诉他,这不可能,别说现在他手下只有三十多人的使团,就算他现在有十万大军,也同样做不到。
因为护送这批宝物的是一万唐军,每名士兵都是散发着一股百战精锐的彪悍之气。
别看这些人大多数时候看上去都是懒洋洋的不停地嬉笑怒骂,但费利克斯知道,一旦有警,这些百战虎贲就会将来敌撕得粉碎。
前不久他们就以两万多兵力,击败了十几万近二十万的大食军队。
队伍里这些被冻得直哆嗦的大食战俘就是明证。
除了这些百战老兵,还有一个人更加让他忌惮。
就是那个曾被他看做是学生文人的萧去病,这位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也不知道什么来历,竟然像是无所不知一样。
他知道罗马的起源,被母狼养大的孪生兄弟,知道凯撒、安东尼和埃及艳后,知道罗马开国皇帝奥古斯都屋大维。
他还知道拜占庭帝国的很多内情,知道君士坦丁大帝,知道拜占庭名将贝利萨留,还知道拜占庭和萨珊波斯打了几百年仗,现在又在跟黑衣大食和北方蛮族死磕。
这些还不算什么,他竟然还知道许多著名的战役,如汉尼拔的新月阵,如贝利萨留对骑兵的运用,对各种阵法战术讲解得头头是道。
就是这样一个人,今年才二十岁,已经是大唐的高级贵族,这次回长安肯定还会受皇帝宠幸。
费利克斯认为,只要有他在大唐一天,拜占庭就永远不能与大唐为敌,即使这次击败了黑衣大食,收复了大量领土。
这位名叫萧去病的大唐侯爷在士兵和其他将领中拥有无与伦比的威信,所有士兵都对他敬若神明。
每次扎营吃饭的时候,就有一大堆将士围着他,听他讲故事,说历史。
现在他正在讲西罗马帝国是怎么灭亡的:“……自从马可·奥勒留为减轻日耳曼人对帝国的压力,允许他们定居帝国边境,这就为以后的蛮族入侵埋下了隐患……因为塞维鲁是依靠武力造反当上皇帝的,所以他的统治特别依赖军队。
他大肆扩军,将罗马军队扩充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其中大多是蛮族人,并施尽一切手段笼络军队,给军队发高饷,奖赏军队毫不吝啬……
就这样罗马帝国慢慢为边境军队所控制,这些藩镇不断杀死皇帝又拥立新帝。
加上罗马贵族后期极度腐败奢侈,肆意挥霍,想方设法搜刮老百姓,政|治十分黑暗。
另一方面,在他们的北方,越来越多的蛮族兴起。
十分可笑的是,边境上用来守卫帝国的军队,绝大多数士兵都是这些蛮族雇佣兵。
大家想一想,好比一个富裕的庄园,被一伙贪得无厌嗜血残暴的强盗觊觎,不停骚扰攻打。
庄主换了几个护卫统领都不能解决问题,这时候有人想出一个办法,就招安那些强盗做护卫。
一方面分化这伙强盗,一方面用招安的强盗打不接受招安的强盗,结果效果还真的非常好。
于是这个人被任命为庄园的护卫统领,并且非常受庄主的宠信和信任。
另一方面这些被招安的强盗的兄弟朋友还在外面做强盗。
而他们又是劫掠惯了的,当他们有一天突然发现只要他们想,就可以带着外面的强盗兄弟冲进庄子里,杀死庄主,抢光庄子里的钱和女人。
你们说这些强盗出身的护卫会怎么做?”
“还会怎么做,冲进去杀人,抢钱抢女人啊!
这不明摆的吗?”
李二狗同学第一个回答。
他实在想不出这个问题还有第二个答案。
萧校尉这是傻了吗?怎么会问这么白痴的问题!
李二狗的想法得到了所有人的同意,大家都纷纷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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