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第1229章 薛瑄入狱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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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九年三月初,距离林聪上疏弹劾单增过去短短十余日,京城里发生了一件引起轩然大波的案子,大理寺少卿薛瑄被锦衣卫北镇抚司的人抓进了诏狱。
薛瑄,字德温,号敬轩,山西河津人,明代著名思想家、理学家、文学家,河东学派的创始人,世称“薛河东”。
继曹端之后,薛瑄在北方开创了“河东之学”,门徒遍及山西、河南、关陇一带,蔚为大宗,被后人称之为“明初理学之冠”以及“开明代道学之基”。
有明一代,大明的学脉可以看成两个派系,一个是南方的阳明之学,另外一个就是北方的薛瑄朱学,足见薛瑄在学术上影响之巨。
令人津津乐道的是,薛瑄与大明的其他醉心于科举的世子不同,薛瑄考科举更多的是出于无奈和被动。
薛瑄的父亲薛贞在地方县衙任儒学教谕多年,当薛贞担任河南鄢陵县教谕时薛瑄已近而立之年,但仍然随父亲求学,研读程朱理学,并泛及子史百家、天文地理等,对科举之事并不感兴趣。
不过有一件事情打破了薛瑄求学的进程,按照大明当时的规定,凡教谕所在的县长期无人考上举人和贡生时,就要将教谕发配到边远地区服役。
出于无奈薛瑄只得听从父命参加了河南的乡试,结果一举考中了庚子头名解元,翌年又赴京师参加了会试,进而登甲榜赐进士及第,从此便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
与此同时,薛瑄也没有放弃做学问,成为明代有名的理学大师,深受众人的敬重。
由于薛瑄在朝堂上有着极高的名望,而且担任大理寺少卿这样的重职,故而被锦衣卫抓进诏狱后引发了朝野的轰动,谁也想不到一向受人敬重的薛瑄竟然会出事。
锦衣卫北镇抚司知道薛瑄在朝野名望甚高,故而很快就对外界给出了抓捕薛瑄的理由,薛瑄身为大理寺少卿暗中收受贿赂后包庇案犯,为“故出人罪”。
“故出人罪?”讲武堂,李云天皱着眉头望着立在身前的云娜,云娜刚刚从锦衣卫北镇抚司那里打探到了薛瑄被抓的原因和罪名。
“王爷,根据锦衣卫那边传来的消息,薛瑄收受了贿赂,推翻了都察院审结的一起毒杀亲夫的案子,帮涉案的女子脱罪。”云娜闻言向李云天一躬身,沉声禀告道,“受害者是前军都督府的一名都指挥同知,涉案的女子是其发妻,告发者是其妾室。”
“毒杀亲夫?”李云天的眉角微微向上一挑,这在古代可是重罪,为纲常伦理所不容,他实在难以想象一名都指挥同知的夫人有何深仇大恨要狠心毒杀自己的丈夫,更不相信薛瑄会收受贿赂。
原因很简单,李云天对薛瑄非常了解,因为薛瑄也是永乐十九年的进士,是他与于谦、刘球等人的同科,只不过年纪比他大上十多岁,中进士时已经过了而立之年。
与刘球进入翰林院不同,薛瑄的仕途是从都察院开始的,在杨士奇的举荐下于宣德三年就任都察院广东道监察御史,而李云天当时是湖广道监察御史,两人有着非常不错的交情。
李云天记得很清楚,薛瑄被任命为广东道监察御史后被派去监湖广银场,湖广银场也就是沅州银场,辖湘西十余县二十多处银矿,有民夫五十余万人。
由于湖广银场是一个巨大的香饽饽,牵涉了诸多方面的利益,故而多年来湖管理混乱,贪污成风,亟待整治。
薛瑄上任时深知肩负的责任重大,将面对巨大的利益疑惑,故而便以唐诗“此乡多宝玉,切莫厌清贫”用以自警。
到任后,薛瑄并没有待在衙门里享清福,而是不辞劳苦地轮流驻于沅州、辰溪和泸溪等处银矿,往复巡视,明察暗访,承办要案,对那些贪污受贿者都一一上报革除官职,依法严惩。
正是在薛瑄的不懈努力下,使得当地府县以及银场秩序井然,百姓民众夸赞不已,在任三年未回过一次家,离任时更是两袖清风。
薛瑄如他在诗中所说的那样,“莫言白笔南征久,赢得归囊一物空”,他用切实的行动赢得了百姓的爱戴以及官场同僚的敬重
李云天身为湖广道监察御史,自然清楚薛瑄那三年在湖广银场过得很苦,地方上的官吏豪强开始时想要用钱收买薛瑄,使得薛瑄与之同流合污,但被薛瑄严词拒绝,尔后又威逼利诱,进行恐吓以及诬陷。
薛瑄在湖广银场任职三年,湖广当地的地方官吏对他进行了大量的检举,诬陷其收受贿赂、贪污公帑、倒卖矿银等等,朝廷里也有官员弹劾其贪赃枉法,如果不是有杨士奇顶着的话薛瑄恐怕就要栽在湖广银矿上。
薛瑄在都察院一干就是十来年,正统六年在杨士奇和杨溥等人的举荐下就任大理寺少卿,参与刑狱案件的审理。
以李云天对薛瑄的了解,薛瑄向来严于律己、勤廉从政,身为大明士大夫阶层的佼佼者绝对不会收受贿赂后给谋杀亲夫的毒妇开脱,这里面一定另有隐情。
“王爷,薛大人与司礼监的王副总管是同乡,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锦衣卫的人就这么把薛大人给带走了,鲁副总管未免也太不给王副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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