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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能领悟到这些,一场失恋,一场家庭变故,或是一场大病都没法给予,只有时间,唯有时间会让你变得通透、坚强。
夏去秋至,秋去冬来。又是一年冬,我的病还没完全痊愈,但也不会反复了。我爸的工作还是没有着落。日子一天一天过。
吸取了上次暑期打工的经验教训,这次我打算往高端工种上靠一靠。至少要找个能关乎我一技之长的,当然最好不过的是能为我未来工作做铺垫的。
可是打球、打架这些是最没用的。
也是凑巧,有一天在扣扣上和mais聊天,她说她小姨在找运动品牌的平面模特,她说你个子高,又有运动员气质,去试试吧?
要是放在以前,我还要妄自菲薄一番,拎一拎自己几斤几两,问问什么是运动员气质一类的矫情话。而现在,我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同意了。
第二天我就约了mais见面。
mais见到我好半天没有反应过来,闷声不吭看了我半晌,目光惊奇:“你怎么变这样了?”
我无奈笑了两声:“只是变瘦了。
最近已经听惯了这些疑问之辞,平常围绕在我周围的人尚且都要问一问,何况是mais。我俩得有一年多没见过了,上次见面还是学校表演节目的时候。
为什么大家都这么大的反应?其实也可以理解。
前面说过了,我失恋,外加去西藏折磨了一圈回来,体重锐减10来斤。后来一场大病更是把我摧残得只剩一把骨头,睡觉都换了厚床垫,不然会被自己的骨头硌疼。好处是五官轮廓清晰清丽了不少,再加上有心遮住那憔悴的面容,便学会些化妆技巧,猛一看是大变样儿。只是坏的地方也有,我身体没原来强壮了,上个楼都会气喘。再加上被生活所迫,也没什么心情和时间去打球,去师傅那训练。于是原来摸起来硬硬的肌肉,现在摸起来软绵绵的,本来就瘦,看起来就更显得瘦,甚至有种弱不禁风扶风弱柳之感。
“你现在这个样子,倒真的可以做模特了。”她说。
“是么,那太好了。”
“你这么期盼这份工作?”
不知道从何处说起,我只是瞅着她。
mais的外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朋克少女。其实就她的气质来说,和萧又左很像。只是萧又左和她比,显得有些小气,她气场比较大气。也可以这么形容,如果萧又左是小太妹,mais就更像是个大姐大。对了,她还有一点与萧又左很像,牙尖嘴利,勾唇和斜眼看我的表情也很像。
我一直觉得她很像一部漫画的主角《世界上的另一个我》中的大崎娜娜。不过说心里话,mais长得真好看,巴掌脸,五官精致小巧,在我心里,她是仅次于季漱玉的美的存在,如果不是太特立独行,总是脱离于主流的行事做派,她应该会比任何人都受欢迎。
同时,mais也很敏感,她当初暗恋我、不告诉我的原因,据她说是以为我已经知道,既然我知道,还做出故意疏远她的姿态,她就没必要告白,免得自找没趣。
所以说她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酷,心思着实很细腻。
言归正传。
所幸她见我不答也没有追问,和我去喝了杯奶茶,就分开了。晚上她说她跟小姨说过了,应该没问题。
“明天带你去试镜。”
我喜出望外!
试镜的过程比较顺利,出的成片我差点没认出来那是我。看来自己的化妆技巧和人家专业化妆师的比还是有本质区别。我用自嘲的语气当笑话和mais说了,mais说:“我教你。”
她不仅教我化妆,还带我去买衣服。她的穿衣品位确实在我之上不是一点点。我原来买衣服喜欢去动物园、三里屯。可她却嗤之以鼻,觉得那都是烂货。她教我搭配一些小贵、却能点睛的基本款。还告诉我怎么配色,才会呼应,带出重点。她还带我去改变发型,说长发没毛病,但是要显得利落精神,需要坚持不懈地打理。
总之不知不觉中,她就成了我的时尚启蒙老师。后来我逐渐萌生出对时尚的理解,也都根植于她对我的浇灌。
她还带我去了酒吧。
当众吻了我,是真正的吻。
我感觉轻飘飘的,拥住她,想让自己的空虚随着激情与热舞一扫而空。可事实证明,没办法。
于是我推开她。
她追上来,红艳双唇魅惑不已。她眼中有痴迷的不舍,和一丝丝骄傲的淡漠。我发现她这么美,美得令人怦然心动,可是我像哪里出了问题,在这个寂寞的夜晚,在遍及伤痛的这些日子里,我该是那么渴望一个温暖的怀抱,哪怕只是另一个人的一点点体温。
原来我是那么冷,那么孤独……
而眼前的这个漂亮女人,我不反感她,反而有点喜欢她。
可是这就是全部。
没法近一步。
我一定是病了。
好在mais并没多在意,还是陪我去买衣服,去一些杂志社试镜。也依然会带我去酒吧,一起买醉。只是再没吻过我。
那段时间,是酒精麻醉了我,才让我多少好过一些。
我很感谢mais。
后来我总是想,当初为什么没有接受mais,是因为姚叶么?说实话,姚叶在那时已经成为一个遥远的名词,在生活困境的挤压里,渐渐挤出了我的生活。想起来还会心痛,却像是隔了层膜,不会再真的刺穿我,伤筋动骨般的痛。
那么是因为什么呢?
可能是再遇到她,没在对的时间里。我想如果不是我很缺钱,我要逼自己成长,我忍受着病痛的折磨,我想,我会接受她吧。
只是,没有如果。
就这样我一边不断的去试镜,混得小有名气,固定给一家时尚杂志拍平面;另一边我要迎接大四的到来。
大四,是一道分水岭。
它决定你是继续学习深造,还是出国,或者正式步入社会。
我的选择当然是步入社会,一点没有出国的想法,甚至是考研也都打算放弃。
我家也分成了两派:一派以我父母为代表,打算让我考研。一派以季漱玉为代表,规劝我出国。季漱玉在美利坚混得可谓是风生水起,不仅跟着教授著书立说,还拿着不菲的佣金,零花钱早就不跟家里要了。而且她还打算再接几个活儿,连我出国的学费也一并解决掉。
为此双方争论不休。以往周末越洋电话最多打1个小时,也许是季漱玉赚了美金,当然真正的原因是每次电话内容都是在争论我的未来,这一争论就能争上一两个钟头。
我的未来我做主,在我家是不存在的。
我心里烦闷,索性出去躲清静。
那天周五,我记得非常清楚。我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
因为那段时间我总是在想一件事:为什么我不能拥抱温暖,与美女mais终成眷属?
在家里的时候想,出了家门在想,等电梯的时候还在想。
周五意味着周末的开始,那天mais邀我去她家,明天是她的生日,她搞了个通宵派对。
我预感会发生点什么。
于是电梯“叮”的一声停住时,我已经有了初步答案:我之所以没办法接受mais,是因为她出现的时间不对,也就是说,她出现在了错误的时间里。
我现在一点谈恋爱的心情都没有,谁都无法接受。
后来证明这结论就是狗屁。
因为在同样的时间里,我还遇到了另外一个人。
所以请允许我更正。mais与我,是在错误的时间里,遇到了错误的人,自然没法在一起。
因为接下来出场的这个人,才是我的命定之人。我想,无论她出现在我哪一个生命阶段,这一点都不会有丝毫改变。
就算是在错误的时间里遇见了也没关系,反正我这辈子都赖定她了。
我会让一辈子的时间来证明:我是她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