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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也先的细佬,也就是喜宁*绰罗斯觉得汉人的这句话放到他的身上确实再合适不过了。
之前的他一直生活在草原上,虽然因为自己绰罗斯的姓氏而过的衣食无忧,但实际上却并不快乐。
不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但落到最基本的需求不外呼就是衣食住行四样。
衣服是以皮毛为主,他喜欢光滑舒适的丝绸,但这东西在草原上却行不通,不御寒,不惜汗,丝绸加皮毛的组合简直让他浑身长了倒刺儿一般难受。
吃食以牛羊肉为主,加盐是基本,其他的顶多再加点儿茶叶香料之类的解腻,天天吃,变着花样吃也就是这么回事儿,他算是习惯了。
住的是冬冷夏热的蒙古包自然不用多说。
至于行。
。
。
知道为什么蒙古人多是罗圈腿吗?
骑马骑的。
草原上没有路,马车过于颠簸而且跑不快,动不动轮子还会陷到哪个坑里,所以马是唯一的选择。
这一次来到中原,一开始以奴隶的身份,吃糠咽菜跟个牲口一样,这种滋味儿自然不必多说。
可等到被徐宝带到了东厂“关”
起来,这日子一下子就不一样了。
徐宝倒是也没刻意的对他进行什么优待,只是吩咐下边儿别太亏待,吃喝什么的也别为难就行。
就这么一句话,就让喜宁明白了老祖宗为什么一个个都削尖了脑袋也要往中原打。
真的是太爽了啊。
吃的是山中走兽云中雁,陆地牛羊海底鲜,手法煎炒烹炸不一而足,似乎只要想,每吨不重样都不是难事儿。
穿的是绫罗绸缎,第一次知道原来丝绸只是占了绫罗绸缎中的一个绸字,四样搭配起来真的是舒服的不能再舒服了。
住的是雕梁画栋,出门是马车轿子。
如果有来生,他希望能生在这繁华的汉家天下做一个富家翁。
当然了,要是有一个美人相伴就更好了。
十四岁的喜宁虽然在后世来说还是个初中生的年纪,但在这个大明朝十四岁当爹也不是没有。
尤其他自小吃的牛羊肉,发育的极早,此时更是心头有火,躁动不已。
当然了,他还是更喜欢虎背熊腰的草原女子,他觉得这样的女子更加壮实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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