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章,精尽报国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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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其实也遭到了波及,当嗅着了浓烈的毒烟雾气时,前面的侦察骑兵立刻返回来汇报,此时,统兵大将陈继勋,蓝序等人并不在意,“一定是清军急于逃跑,将营寨之类的东西焚烧了。我等要加紧进兵,将阿济格那厮生擒活捉!”
这是彻头彻尾的浑语,因为人家阿济格先生已经被冬天里的这把火,烤得皮焦里嫩,熟得不能再熟了,怎么还能生的擒了?倒是惟恐清军逃走,明军骑兵立刻纠集起六百多人,带着步枪一百余杆,手榴弹若干,向着前面兜击,想要趁着清军逃走之前,再狠狠地捞一票。
现在的明军,已经完全掌握了火候,只要有步枪和手榴弹,不管多少清军,不管敌人多么矫健凶猛,都不在话下,现在已经不是单纯地拼体力的时代了。
“走,把满清兔子们给剿光光了!”
“对,逮野兔去!”
在轻松得意的氛围里,明军官兵个个奋勇,人人争先,迅速组建了前进突击支队,好象去打猎游玩一样的愉快心情,因为担心敌人逃走,这才有了些紧张气儿,不过,奔驰了十数里,发现了浓烈的烟雾越来越大,也可以看见呼呼的火焰山时,他们才感到了不对:“糟糕,大火,快撤!”
陈继勋的话让明军立刻清醒了,于是,迅速转回。撒开马腿,飞快逃了,因为是白天,运气比阿济格大大要好得多。所以,骑兵一返回,立刻带领步兵,丢弃了缴获的大量满清军物品,比如耳朵,脑袋,兵器,粮食,细软,还有女人等,飞快地向着西南地区逃遁。幸好明军十数年来,素有逃遁的经验,撒开了两腿,跑得贼快,而满洲大火,因为天气的原因,风波已经减弱了许多,才使明军有幸能够全师而退。
更加重要的是,在沈阳辽阳一带的辽宁中部地区,再一直向南,都是传统的农业发达地区,经过长期的耕耘,土地开发充分,虽然有大量的庄稼秸杆还散乱在田野里,可是,比起吉林及沈阳东面一带的植被环境来说,已经天壤之别,只有少量的树林灌木丛,所以,当大火烧到了辽阳,鞍山一带的时候,在当地百姓的自救下,迅速地消灭了。
毛仲部队,沿着大火后的痕迹,迅速地南下,他们惊喜地发现了火攻战术的威力,同时也发现,很多城镇其实还保留着,因为城墙的阻隔,因为城周大片空旷地区的间隔,使大火没有烧到里面,这些地方,多多少少都有满清的军队和百姓。反而成为明军良好的物资补给基地,因为,明军的火力,可以轻易的击破城中清军的防御,将其物资等夺取,人员俘获,轻松得就象在自己家里,有时候,明军开枪打死几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城里的清军立刻就给吓得躲猫猫了。
五天时间,毛仲部队大摇大摆地从北满地区返回,出发时千人老整,回来时还有九百人。携带着大批的战俘,女人,金银,粮食,用满洲人的车辆拉着,循着老路西南向而撤,直到盘锦,然后再转往海城,一路上,虽然天寒地冻的,可是,明军的情绪很热烈,转战千里,获得了如此大胜,缴获如此丰富,损失如此之少,如何不叫人痛快呢?普通士兵只要看着三千多逮来的年轻女人,两千多清军战俘的绳串儿,百十辆马车的财物,就兴奋得嗓子眼直冒烟儿了。
“这回我们发大财了!这么多女人,怎么不分到一个?嘿嘿嘿。以后夜里可要忙活了。”这家伙笑得很。
“满洲国多的是金子银两,咱们前前后后搜刮的能有十几万两吧?”
“十几万两?不止!仅仅银子就有二十万两上下了,还有这么多的金子呢,还有布匹,还有貂皮,人参,鹿茸,好东西就是好东西。”
可惜,在海城,没有明军接应,明军的大队,已经担心大火焚烧,率先撤了,于是,毛仲部队转向南面,直趋大石桥,再转盖州,直到这里,才发现了明军蓝序部队的侦察部队,两相里一接触,兴奋得又哭又喊,不久,蓝序部队主力北上接应,将毛仲部队接到了盖州城里安置。
“总兵大人,我们终于又见面了。”蓝序激动得冲上去抓住毛仲的胳膊,几乎要将他摇散架。这是毛仲在战斗中成长时一起发起来的哥儿们,原来的蓝序,不过是小小的,普通的下级军官,现在,跟随着毛仲,已经积累功勋,迅速地提升成了参军将军,两部明军你一拳头我一脚,以群殴的方式表达内心的感慨。
此次辽东军北上征战,时间长达一个月,前前后后历经五十余次大小战斗,除了第一仗毛仲军骑兵部队遭遇阿济格清军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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