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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没来好好的人,看来这些电影之后,就收到了刺激,变得不正常了。
可这毕竟是在古代,古时候信息可没有什么传播效率,往家里面写封信,稍微远一点的地方,都要几个月以后才能收到,而变态思想没有一定的刺激,是很难自己产生的,这就有点说不通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突然想到了古代的那种刑法……
顿时也就释然了,就耸了耸肩说道:“依我看,八成是古时候的某种刑法,这半具白骨是这棺材主人比较重要的人,另一半八成是找不到了,这才只能用半具来陪葬。”
如果是刑法的话,那就可以说得通,毕竟在奴隶制社会,人命犹如草芥,这种变态不是人为思想,而是一种暴政的手段。
就比如一种非常古老的刑法,那就是烙刑,这玩意儿其实也是全世界最古老的刑法,‘烫’这个字,是人体最难以承受的感觉,熨斗这种东西相信大部分人都见过,而我们在商朝的时候,就发明了可以烫衣服的烙铁。
也正是从商朝的时候开始,古人就用烙铁来当做刑具了,发现这种东西没事居然可以拿来烫人,就是用烧红的铁具,或者烧红的木炭,来灼受刑者的皮肤,让其产生那种生不如死的痛感。
在影视剧中应该可以经常看到那种三角形的烙铁,面具虽然不大,但若是被烧的发红的烙铁烫一下,就知道那种滋味儿了,而这种三角形的烙铁在民间就叫做烙铁头,就像是眼镜蛇的脑袋一样。
这烙铁头可不易过大,因为当烫伤面积足够大的时候,受刑者就会有生命危险,这可是刑讯要避免的,毕竟目的是为了审讯,而不是为了弄死受刑者。
在用刑的时候,被烧到了八九百度的烙铁,和皮肤接触一下,只要一瞬间,就能造成三级烫伤,这时候被烫伤的部位就呈现出了那种深红色甚至黑色,就是烤焦了的意思,而这时候因为皮下神经都被烧死了,反而感觉不到多少疼痛的。
一些有经验的审讯者,就不会让烙铁在受刑者皮肤上太久,而是直接粘一下就拿开,这么做的话,只能够造成二级烫伤,这时候的皮下神经可没有烫死,痛苦就会源源不断的传到受刑者的大脑,如果这时候再用鞭子把伤口打烂,弄点盐水上去什么的,当真是生不如死了。
烙刑的部位没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因为人身上没有哪个部位不怕烫的。不过实际上都有一些常见的受刑部位。胸部可以说是经常受到烙铁的“眷顾”,这是因为无论男女,胸部**附近和两肋都是神经密集区,反应较为敏感,另外对胸部的烙烫因为是面对面的,所以对受刑者的压力也很大。
而女性的话,就是最凄惨的了,古时候对女性一些部位的烙刑,简直是人间地狱,烙刑持续的时间可以长达数分钟,如果是用香烛、烟头等暗火,则持续的时间可以更长。
我这个看法倒是有不少人都点了点头,估计他们也想不出更好的解释了,就在我们盯着棺材看的时候,没人注意到,在东南角的那根蜡烛的火焰,渐渐暗淡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