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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穷人也有尊严
虽然是下策,可也是现实,社会底层的普遍现象。
有钱人把穷人逼迫得急了,不这么去做还能怎样呢?
赔钱然后等死?
赔钱之后,这一家人就无法活下去了,只能等死。
难道?这合理么?
还有!赔钱的后果是什么?那就是!以后有钱人只会变本加厉,欺压、羞辱穷人。
欺压你、羞辱你你有我什么法子?你砸我的车啊?你得赔钱。赔钱了!你就死路一条。
想要自尊、尊严,你就得付出代价。
不想付出代价?那你就不能砸我的车,你就只能忍受我对你的欺压、羞辱……
两条路你选吧!
反正!老子有钱人想怎么修理你们这些穷人就怎么修理你!
如果叶晨没有得到最全财神系统,还是以前的叶晨,穷刁丝一个,他哪里赔得起?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叶晨还是以前的叶晨,他还真的不敢砸余忠的车。
因为!他赔不起。
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让自己倾家荡产,不能因此而害了一家人。
叶晨为什么只砸车,而没有打人?
是有原因的!
是因为余忠嘲笑、羞辱他:一无所有。
还有!余忠嘲笑、羞辱他:李艳芳是他睡过的女人。
叶晨在余忠的嘲笑、羞辱下,情绪失控才砸的车子。
他没有打人,没有对余忠怎样。
他只砸车,让余忠什么都没有?
你睡过的女人现在是我的女人,你已经没有女人了。你的奔驰大商务车被我砸了,你已经没有车了。现在的你!一无所有。
叶晨是在这种失控的情绪下,才砸的车子。
在叶晨天衣无缝的笔录下,警察也拿叶晨没有办法。
现在!事情很清楚:余忠不是无辜的受害者。相反!他是事情的起因。
事情是他挑起来的,结果车子被人砸了他反而变成受害者。
吃亏了!你就来找警察了,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
都什么人啊?
这种人!就应该抓起来进行教育。
事实清楚,警察也只能把叶晨给放了。
随即!警察出去,去抓罪魁祸首余忠!
尼玛地!你还报警?你还好意思报警?
你这是报警么?你这是自投罗网!
人跑了?跑哪里去了?
跑外国去了也要把你抓回来!
更是让警方头痛的是:叶晨还没有做笔录警局来的时候,启亮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大律师,全国闻名、著名的大律师张启亮律师,就打电话过来了。而且!还发了传真,把全权委托证书发过来了。
启亮律师事务所接受叶晨的全权委托,代理了。
警方都还不知道事情的具体经过,人家大律师一切都知道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人家先来一通“普法教育”,把事情分析得很透彻。
事情就是这样地!你们警方看着办吧!
这这这?这个叶晨是个什么人物?张启亮大律师亲自为他出面?
这这这?这简直不可思议!
就在警方给叶晨做笔录的时候,板桥镇领导先后给警局领导打电话,反映叶群“闹事”的情况,要警方慎重对待这件事。不要把事情闹大了,激化矛盾而引起民愤。板桥镇方面,尽力调解,先把事情缓和下来。
警方要是稍微作出不利于叶晨一方的事,叶群那边很可能就会作出过激行为。说不定?就真的把余忠一家给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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