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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的时候,如果房子正在出租,都会写一个补充协议,谈清楚这个应该怎么交接。
要么谈好违约金谁来付,让租客走,要么就是谈好谁继续收这份房租。
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有谈,直接就签好了房屋买卖合同,余老四才顺理成章地以为,自己随时可以来收房。
这会儿,余老四是满心地觉得自己理直气壮,指着吴卫德怒气冲冲地说:“这事儿我不管了,你看着办!她说我跟她没有任何合同关系,我就只能追着你问,这房子,什么时候给我!”
本来以为,这个时候,吴卫德一定会转头跟秦梦雪商量去,却没有想到,吴卫德态度异常强硬地说:“这个就不劳你费心了,我自有打算。”
“你自有打算?”余老四气坏了:“那你倒是赶紧把房子给我啊!”
吴卫德也拿出了合同,翻了翻,指出其中一条,说:“交房日期合同里明文规定了,是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的三天内!”
余老四有些发愣,合同昨天他看过,没什么问题啊。
然后,就伸头去看,白纸黑字,还真写着房屋过户手续完成,三日内交钥匙。
吴卫德道:“所以,请你现在不要打搅小秦做生意。”
这时,两名警察赶了过来,“谁报警啊?”
秦梦雪举手:“我!”
然后指了指余老四:“他又跑我店里闹事,影响我正常营业。”
之所以用“又”字,是她看到这次跟上次出警的,是同样两个警察。
--也不奇怪,这就是人家派出所的辖区,一个派出所就那么几个人,谁会负责出警,也是固定的。
经常接触,肯定能混个脸熟。
果然,张警官也认出了余老四,皱着眉头,虎着脸,对余老四历声说:“你怎么又跑人家店里来闹事了?看来上次拘留处罚得还是轻了啊,再犯可是要严惩的!”
余老四顿时发怂,但还是举了举手里的房屋买卖合同说:“警察同志,误会、误会,主要是这房子我买下来了,现在我是房主,不想租给她了。”
他话音还没有落,秦梦雪就冷笑了起来:“房主?等你房子过户完再说这话也不迟。现在你都没资格拿到这房子的钥匙呢,就来找我的事儿,合适吗?”
她转头对警察说:“我跟他没有任何合同关系,我是跟原房东签过租赁协议的,现在根本就还没有到期,原房东也没有赶我走的打算,他就跑过来闹事。”
说着,又指了指缩在旁边尽可能减少自己存在感,却还坚持着看衣服兼看八卦的几个顾客,说:“警察同志,您看看,这都吓到我的客人了。”
张警官立即说:“有什么没谈清楚的你们桌面上谈好,别跑到人家正在营业的店里来闹事!”
余老四只得把吴卫德推出来:“你倒是说说,你打算怎么办?”
吴卫德态度很强硬:“老弟,你想快点拿到房子,很好办,咱们尽快去办理过户手续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