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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专卖是旧时政府为限制工商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而实行的对盐和铁的垄断经营,这是中国“著名”某搜索引擎的百科解释。
最有深意的是下面一句话:汉初统治者主张无为而治,对盐铁采取放任政策,使经营盐铁的商人富比王侯。
果然在利益面前,什么都可以随意编写。
历代政府对盐铁进行专卖,首先肯定为敛财,其次为了保命;特别是冶铁,原因也不用多说,一想就应该明白;盐铁直到后世的共和国时期都还没完全开放,要求一个封建王朝开放是否也太苛刻了。
闲话少说,单说盐政。
盐税一直是中原历朝主要的财政收入,明代也不例外,和历届的封建王朝更一样的是,到了中后期,由于巨大的利益关系,盐税制度都会崩坏。
每个朝代的盐税收入,以宋、清为佳,动辄一千万两白银以上,明朝可就差远了到崇祯登基时,走到顶峰,靠魏忠贤收到了两百五十万两一年,魏忠贤一下台,盐税收入立马下降。
明朝盐价有高有低,一般是在五文到十五文之间一斤,各地零售价格不同,天启到崇祯末年盐价由于辽东问题军饷一路飙升,最高每也不过每斤七十文;网上流传的每斤差不多三百文,是明万历时期的批发价格,估计是将每引看成每斤,每小引可有200斤盐。
如按宋朝或清朝的做法怎么都可以收到一千三百万两以上的盐税,可惜最高连零头都没凑够,还被人骂得狗血淋头。
究其根本原因是税率过低,人口基数少,加上能收到手的更不足,该收的钱全被人吃掉了,也造就了两淮和江浙一带的繁华,尤其以扬州为最。
可下面的“盐户”和朝廷都没落得好,也不知道这个不加限制的“工商发展”最后是谁得利?
明朝盐场主要是以下六个:长芦、山东、两淮、两浙、河东、福建,在这些产盐区设立都转运盐使司(简称“运司”,长官是都转运盐使,简称“运使”),在其他产盐地区如四川、广东海北、黑盐井、白盐井、安宁、五井、察罕脑儿及辽东等设有七个盐课提举司等衙门负责管理各盐场的食盐产、销事务;运司等盐业部门统辖于户部,不受地方政府节制。
可不管明朝政府使出何种方法,不管是“开中法”、“纲盐法”还是御史巡查等措施都没法扭转盐税的崩坏,最后靠魏忠贤的蛮力才收到最高,可见在绝对的利益面前,没人会实质的让步,历史上魏忠贤最后也是死于非命。
特别是中后期,巨大的利益,让不同背景的私盐贩子参与其中,他们与各级官员和下面的“灶丁”相互勾结,形成错综复杂的局面。
特别是倭寇流行期间,部分私盐贩子更是变换身份打击、兼并同行,当然有些具有民族气节,参与与真正的倭寇斗争的行列,最后也漂白的身份,如抗倭英雄曹顶,是曹家在当地成了望族。
这些人在灶丁、私盐、强盗、官军等身份不同转换,更加重了明朝盐政的混乱局面,治理的难度可想而知。
这些事情,一直到了满清占领中原后,大开杀戒,才杀出一条血路,让两淮地区每年交了六百万两白银盐税,占了全国盐税一千两百万两的一半;要知道两淮地区在明朝嘉靖中期,副都御史鄢懋卿曾经想将两淮盐课税额由每年六十万两提高到一百万两,史载“加派扬州盐商,几至激变”,还落了个“以清理为名,实则加课,商灶骚然”评价。
可怜!可悲!可叹!
背景交代完全,开始谈正事,事情还得从天启七年开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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