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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锋营了。此次还是他爹余将军亲自同意把她剔除出来的,听说京城的余老夫人遣人来要将她接回去,我估摸着,应该是想送她进宫里去。”
不少人都知,大启天子喜欢紫衣侯那样雷厉风行、手段强硬有魄力的彪悍女子。这余家一代不如一代景气,估计那余老太觉得余扇自小在军营跟着他们这些糙汉子们一起长大,与那紫衣侯或多或少相似,觉得皇上会另眼相看吧!
闻言,卫辞面色依旧淡淡的:“早该如此了。”
余扇虽武力不错,但战谋却无,说白了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此次险先害我军三万大军败在羌人两千骑兵手里,若非上官透洞察得及时,必将损失惨重,只将她剔除出十二先锋的位置,已经是看在余将军的面子上了。若按军法,一百军棍是不能免的。
说话间,已到了营地伙房。
一进伙房,霍小光抱着轩轩就大声嚷嚷着问:“老军头,还有粥没?”
老军头正坐在地上磨菜刀,听到霍小光的大嗓门,估计都太熟悉了,连头都没抬,只道:“没粥了,菜包倒还有几个,少将让小江给你拿,老头忙着呢!”
“轩轩的娘也会磨刀刀。”
听到奶娃的声音,老军头动作顿了顿,抬头望去,不用猜也知道,眼前这俊娃娃肯定是镇北王常挂嘴边的小家伙,卫少将的儿子了。
老军头早年也是跟着镇北王出生入死的将领,只后来断了一条腿,无儿无女的,不愿意离开北境回老家,就跑来军营伙房当老军头了,虽是个火头军,但少将们也都是敬他老人家的。
人老了都喜欢孩子,老军头也盼着少将们娶妻生子,这会见着小家伙,又听他叫爷爷,心里别提多稀罕了。立马丢下磨刀石,过去牵着轩轩往伙房里走,边走边问:“娃娃喜欢吃什么啊,爷爷帮你做,蛋羹喜不喜欢吃啊!爷爷蒸蛋羹给你吃好不好啊!”
小家伙懂礼貌的回:?“谢谢爷爷,轩轩不挑食,都喜欢吃。”
“哎呦,多好的孩子啊!”
被区别对待的霍小光撇撇嘴,待遇真不是一个等级。
果然,这年头孙子都吃香。
老军头看着轩轩稀罕得很,特意现给他蒸了碗蛋羹出来,熬了锅肉粥。小家伙嘴甜,谁看了都喜欢得很,镇北王骑马晨练回来,听说小家伙来了,风风火火的就直接来了伙房,老远就听到他的大笑声了。
看到小家伙,怕老军头和他抢似的,曾他不注意,直接抱着就往主帐去了。
那贼呵呵的模样,看得在场众人一愣一愣的。
看来,孙子兵法果然好用。
卫辞跟其它兄弟聊了会儿,因惦记着三娘,给老军头要了个竹篮子,装了几个碗和吃的,趁没人注意时,赶紧往家里赶。
回到黄沙村时,三娘已经醒了,正准备下碗面汤呢他就回来了,见他就提着个篮子回来,孩子连影都没见一个,奇怪的问:“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了,轩轩呢?”
卫辞未答,反而心疼的看着她:“怎么不多睡会儿,身子好些没。”
想到昨夜,三娘小脸顿时滚烫起来,娇嗔了他一眼,姿势怪异的走到井口,打算提水烧水。卫辞却先她一步半搂住了她的腰,见她穿得单薄,眉头不悦的皱了皱,拉着她就往屋里走。
“你做什,我还要烧水呢!”
“一会儿为夫帮你烧,给你带了东西,还热的,赶紧吃。”
三娘瞅了眼,问:“夫君和轩轩都在营中吃了?”
“吃了,义父稀罕他,抱回去玩会儿。今日军中无事,我在家陪你,晚些再去接他。”
玩会儿?好吧!
三娘坐回了炕上,卫辞赶紧将白粥和包子端出来,篮子里除了些吃的东西,还有七八个灰瓷碗和个大钵,另还有一小罐子的鸡…不对,应该是鸟蛋,白白的,跟鹌鹑蛋差不多大小。
“你们闲着没事还去掏鸟蛋啊?”
不对,黄沙城周围百里全是黄土山丘,树木希林,鸟都没见几只,哪来的鸟蛋给他们掏?
卫辞瞥了眼,笑着解释道:“这是鸽子蛋,军中养了几笼信鸽,经常下蛋。回来时在营中伙房看到,就带了些回来。”其实是老军头自己存来当下酒菜的。
军中信鸽如同战马一样珍贵,都是军营必不可少的东西。
“那我留着,轩轩现在长身体呢,每天给他煮几个吃。”
“你自己也煮些吃,以后我见着了再多拿些回来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