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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包拯的价值也极大。
丝毫不下于常遇春!
一方势力想要长久兴盛。
就一定要讲规矩,也就是律法。
后世有个词叫做依法治国。
可见律法的重要性。
包拯恰好是律法方面的顶级人才。
他不仅精通律法。
而且恪守律法,执法严峻,不畏权贵。
有这种人存在。
一个地方、一个国家的律法会被贯彻到底。
社会将会稳定运转。
不会发生动乱。
目前孙策麾下负责执掌司法的是贾诩。
但贾诩的才能在于诡计、在于毒计。
对于司法真不如包拯。
毕竟包拯专注司法一生。
在律法的高度已经达到了天花板层次。
别说贾诩了。
就算是历史上的诸多刑部尚书都不如包拯。
孙策渴望获得包拯。
以此来弥补司法上的不足。
但问题来了。
想要同时获得常遇春和包拯。
只能选择第三个选项同时攻打吴郡和会稽郡。
这个计划比不上贾诩的计划。
如果不用贾诩的计划。
他肯定会多想。
而且。
包拯来了以后是要执掌司法的。
也就是贾诩手中的权力会大大削弱。
两件事情连在一起。
别说贾诩心思敏感。
就算是荀攸这样的忠厚之人也会觉得孙策在搞他。
孙策沉吟许久,还是说道:
“我选择第三个选项。”
“选择完毕。
常遇春和包拯三天以内将会抵达舒县。
温馨提示。
两人经过修改,记忆、来历符合当今时代。
且绝对忠诚于宿主。”
冰冷声音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