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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现代,建国前,荒山野岭可是非常危险的地方。毒虫猛兽可是有不少。
大孤山是太行山系的西端,更不用说山西紧靠着蒙古。
自古就多狼群。
别说狼了,最怕的是遇到熊瞎子!
还有毒蛇这些。
哪怕是一个班的战士,也不一定安全的。
“孙铭,你立即带一个排的警卫上山把他们带回来!”
真的遇到危险,栓式步枪不如冲锋枪好用。
只能叫配置冲锋枪的警卫排进山,将他们带回来。
孙铭立即敬礼喊道。“是!”
孙铭不敢怠慢,赶紧叫上警卫排的战士,打着电筒,朝着山上跑去。
秋天的夜晚来得快,晚上七点,天地间就一片漆黑了。
就算有电筒,也照亮不到太多的地方。
望眼过去,森林都差不多,李根只能凭借着印象和感觉来到今天下午打猎的周围。
“就是在这一带了。大家快找找!”
孙铭听到,喊道:“大家都帮忙找找!”
李根当先喊道。“排长……”
一时间满山都是“郑排长!”的叫喊声。
不到一分钟,孙铭就听到了郑乘风欢快的声音。
“我在这。我在这。我们打到了猎物。我们打到猎物了!”
孙铭听到声音,忙喊道:“在那边!”
带上战士,朝着声音的方向跑去。
跑了大概十分钟,孙铭这才找到了郑乘风。
要不是李根的提醒,深夜看到全身披着树枝枯草的郑乘风。
孙铭可能抬手就是一枪,干掉对方了。
走近了,孙铭看到郑乘风手里拎着支灰白相间的兔子,地上还躺着一头野狼。
那头兔子膘肥体壮看着就应该有四五斤重。它身体上都插着一支箭矢。
野狼大小就跟成年的成年的中华田园犬差不多大。
野狼身上插着三支箭矢。
郑乘风抬起头的时候,看到孙铭他们都来来。
王虎顿时高兴地朝着他们喊道。“你们都来了,太好了。正好将这些都带回去。制成肉干!”
看到郑乘风手上的兔子和脚下的野狼,孙铭感到十分不可思议地喊道。
“这些都是你们打的!”
郑乘风洋洋得意地说。“嗯嗯!都是我们排打到的。兔子晚上出来找吃的时候,它完全不知道我们的存在,被一箭射死了。那头野狼是想要吃充当诱饵的山鸡,趁着它跳起想要偷吃山鸡的时候,被我的兵一箭射中。它想跑的时候,被我追上,杀了!”
听到郑乘风的话,孙铭看着他手上的弩弓。
看今天的收获,说明这弩弓是真的有用,最起码打猎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一个排一个晚上就能打中那么多猎物。要是多派几个战士也拿着这种弩去打野。
这能打到多少猎物?救活多少百姓啊!
孙铭锤了一下郑乘风,喊道。“行啊。你小子。这可是离了一个大功了!兄弟们,将东西抬上,我们回去了!”
郑乘风听到,喊道:“你们先将猎物回去,我们继续守着。说不定还能再打到猎物!”
郑乘风现在是信心满满,想要多打猎物,除了给难民吃外,还有就是让全团的人都能吃上肉。
孙铭听到,摇了摇头说。“团上下了命令,让我将你们带回去!”
“可是……”
“先回去再说。跟团长说明了,到时等团长拿主意!不然我不好回去交代!”
听到这是团长下的命令,郑乘风只好遗憾地说。“好吧!只好明天再来来!”
将兔子拎在手中,将野狼抗在肩膀上,带上郑乘风他们,警卫排回去了。
来的时候很焦急,回去的时候,大伙心情很是高兴。
和孙铭想得差不多,大家都是想到了。
或许真的能救到更多的难民。
那些老百姓的惨状,358团的大多战士都亲眼看到过。
饿得只剩下皮包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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