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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方成海心下一急,就跑了上去!
“爹,你这是怎么了?这脚掌怎么有血?”
听见方成海的声音,方老头有点意外!
这个时候,自己这三儿子怎么会忽然来田里?
“没事儿,被那田里的红虫子给夹到了!”
方成海闻言,赶紧儿的帮方老头查看了一下伤口,好在就是一点点皮外伤,虽然流着血,伤口也不深。
“什么红虫子?还夹人的?”
方成海一边说着,一边用田里的水,帮自家老爹清洗着脚上的泥巴,倒是没有注意到方老头的表情,正愣住又一脸的惊疑的样子。
他那不争气的三儿子,居然在帮他洗脚穿鞋?居然还一副心疼的样子!
天呐!
他方老头也有等到这一天的时候?
“咦!小龙虾!这个时候怎么会有小龙虾!”
方老头脚上的鞋子还没穿好,他还沉浸在震惊中,就被方成海的声音给打断了。
而就在这时,田里几只小龙虾露出了半个脑袋,正试图逃走躲避起来。
方老头尴尬的缩回了自己的脚,将草鞋绳子绑好,才站了起来:“每年这个时候,这玩意儿就猖獗得很!
下地一不小心就会被夹,你这败家玩意儿,长这么大下了几次地?你知道个什么?”
方老头骂骂咧咧的说着,一边站起了身。
显然,方老头是误会了方成海话里的意思。
前世,方成海他们一家子都是爱吃这玩意儿的,每到吃龙虾的季节,他们家里一吃至少都是五六斤打底!
因为喜欢,所以才了解!
这龙虾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华国才出现的,这完全属于外来物种。
可没想到他们来到的这个世界,这么早就有这玩意儿了!
难道说这个大康朝因为是架空的朝代,所以才会有这些?
回想原主的记忆中,这玩意儿一般都是剁碎喂鸡喂鸭甚至喂猪的,但因为有锋利的夹子,甚少人弄来喂家里的牲畜。
忽然间,方成海脑子里有个大胆的想法!
看了看天色还早,把大哥二哥叫来捉一大盆儿带去酒楼应该没问题吧?
“爹,我回来带你们去镇上酒楼吃饭的,就是我媳妇儿帮工的那个酒楼,今日开业了。
公子邀请咱们一家子都去吃酒!我忽然想到这玩意儿可以做一道很美味的菜肴,我决定捉一些去酒楼,让我媳妇儿给咱们弄一大盆儿!
爹你先在这里等着我,我回去拿桶来装!”
话落,方成海激动的不等方老头开口,一溜烟儿的朝着家的方向跑了。
“这玩意儿能吃?还带去酒楼吃?会不会将这重新开业的酒楼招牌给砸了啊!”
看着自家儿子跑远了的背影,方老头嘀咕着。
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了话,方老头赶忙反手,就是给自己嘴巴拍了三下!
“瞧我这破嘴,怎么能说那种丧气话!酒楼没生意的话,我那儿媳妇不得就没活儿干了吗?
啊!呸呸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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