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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楚良等人的追问下,陈有德才战战兢兢的说出了五十年前的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半山屯是个颇为普通的村子,唯一不普通的一点就是,这里的人生活在深山当中,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其他村子虽然也并没有什么大相径庭的地方,可也有着极大的不同。
因为村子的确太过深山,即便是要出离大山,去到距离山外最近的城市,徒步要走上将近两天的时间才能够抵达,没有什么可以依赖的交通工具,山路崎岖,很多地方都行不通。
或许对于外界的人而言,大山深处的生活让人觉得过分枯燥,无从理解,但是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而言,生活倒也乐于富足,并没有什么不满。
只是忽然有一天,从城中回来的王大强,带回了一则让所有村民都无法平静下来的消息——有人要买赤血红莲!
全村上下所有有声望的老人都是被聚集在了一起,还有许多在打猎方面拥有卓越天赋并且对于大山有着十分高的熟悉度的猎户。
屯长搓了搓手,看着这些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们,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开口说道:
“说实话,靠山吃山,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的,但是,我们纵然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可是我们的子孙后辈,难道也要跟我们一样,一直都待在这穷山沟沟里面,见不到大世面,体会不到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
尽管自己说的话里面有许多自己都是无法理解,不过屯长还是试图用这些王大强告诉自己的话来打动相亲。
毕竟,尽管之前的王大强是个连野鸡都抓不到的没用小子,但是从大城市回来之后,他说的话就让人格外愿意听。
村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谁也没有敢说话,一双双眼睛又是默默的聚集在了屯长的身上。
见到大家茫然的神色,屯长也是叹了口气。
“这些年,很多年轻人都开始逐渐的离开村子,去往大城市了,你看看王大强,这就是典型的例子,走的时候什么样?爹妈死了以后自己都吃不上饭,现在呢,大金链子小金表,城市生活好啊。”
“我们是没什么了,一辈子都在这山村里面生活着,但是你们难道希望我们的子孙后辈也都跟我们一样?村子会慢慢消亡滴,这样是一定不行滴。”
提到村子的消亡,众人这才慢慢有了反应。
村子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也是给这个小小的山村带来了不少的改变,大家都是有所感受的,要是真的有那么一天,年轻人都离开了,村子里都剩下了老人,村将不村啊。
大家都是沉默了下来,半晌之后,老张伯站了起来。
他是村子里声望最高的老人,祖祖辈辈都是如此,尽管他不是屯长,但是,大家都对他很敬重,像是这样的大事儿,如果他点头的话,那么百分之七八十也是能够定下来。
“你说这个,我们都老了,也听不懂,但是你要真是觉得对村子好的话,那就去弄,弄吧。我们是咋的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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