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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沂希一心期待着,晚自修三节课就变得漫长起来。
等到下课铃响,沈沂希觉得心里紧绷的一根弦“噗”断了。整个人都紧张起来。
教室里的人走得差不多的时候,高策背着包出现了。
他扶着沈沂希的一只手臂,“待会儿走西径去你们寝室。”
“往小操场走?”沈沂希嘟囔一声,“绕了远路。”
“这样走没有台阶,比较好走。”
沈沂希闻言抬头紧盯着高策。
高策清冷惯了,此时也被看得不自在。回想自己的行为举止并没有不恰当之处,“怎么了?”
沈沂希笑道:“没事啊,我们走吧!”
沈沂希单脚一瘸一瘸地往前走,心里五味陈杂。
——我想象着,回寝室的路上,你该背我,或者拥有一个公主抱了。
——也许你也想到的,所以你说我们绕远路吧,那边的路更平整。
喜欢,和不喜欢最明显不过的区别啊。
高策将沈沂希送到寝室楼下,面对路上行人打量的目光,丝毫不避讳:“打个电话给程奚,让她下来接你。”
“好。”
“小心一点。”高策说完便准备走。
“高策!”沈沂希在身后喊他,小心问道,“你明天还会来接我吗?”
就着夜色,沈沂希看不清高策的身影,只记得他点了头。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几天。
早上,高策会早早地等在寝室门前,扶着沈沂希去教室;中午会在食堂打好饭,拿回沈沂希班门前,一人一把座椅晒着太阳吃中饭;晚自习下课时,早早等在了教室门口,把沈沂希扶回寝室。
沈沂希简直把这次的脚伤奉为上帝恩赐,她找出一只蓝色的马克笔,在绷带上画上了一个“lucky”字样,还有一个大大的笑脸。
她心里清楚,这些日子都是她偷来的。如果告白当天没有摔了腿,没有趁着伤势表白,她根本连试试的机会都没有。
距离摔伤已经一个星期了。
脚上的伤其实早就好了,只是沈沂希不敢拆去脚上的绷带。
程奚是知道的,只是她不说。依旧将沈沂希当做一个伤员看待。
为了少给高策添麻烦,近期沈沂希和程奚两人午睡都睡在教室里。
下节课是体育课,教室里只寥寥几人。
程奚理好桌子,准备下楼。
沈沂希忙道:“我也去!”
程奚看了一眼沈沂希那缠满纱布的脚:“你去凑什么热闹,跑个50米冲刺?”
最近体育课的安排都是体育加试,今天刚好轮到测50米。
沈沂希笑道:“我去看高策打球。”
程奚便单手扶着她去了球场。
“你去上课吧。”
“卸磨杀驴。”程奚笑嗔她一声,没和她纠缠,跑回原班级场所上课去了。反正把她放在高策面前,高策也不会不管她。
沈沂希坐在观众席,双手托腮,兴致盎然地看着球赛。
陆承扬昂着头向高策示意。
高策回头对沈沂希点点头,过了一会儿中场休息。
一群男生笑得十分打趣,一副了然的表情。
沈沂希也不恼,“你们外套在哪,我帮你们守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