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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高天成跟阿东真是疯了,金先生是什么人?如果说高天成和阿东两个人现在也就偶尔客串一下武林高手的话,那金先生则----不不不,金先生从来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他自己就是武林,他自己就是江湖。
那天推阿东下去,金先生早就醒了,万茜知道。
“高先生,”万茜还拿着勺子,“阿东腿也好利索了,我这儿你们不用耽心,一切都好。你们如果真没什么特别的事儿就回去吧。”
说完,她看着高天成。
高天成正在抽烟,指间烟头明明灭灭。他咧嘴一笑。
“半夜二楼那场戏,是你故意演给金先生的吧。”
万茜没作声。
“你明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人,还跟他纠缠。反正他也没跟你撕破脸,跟我们走。到了国内,他真想动手伤你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李剃头怎样?”万茜将勺子放在餐桌上,高天成面前的烟灰缸里已经有满满的烟蒂,也不知都是谁抽的,这个屋子里万茜曾经发布过禁烟令,现在这禁烟令简直形同虚设。她用手指不停的按压那些烟蒂,“李剃头都死在他手上。我们三个联手也不一定能胜得了他。”
高天成将烟嘴送到唇边,叨住,吸了一口,又直又长的烟雾在他面前升腾,遮住了他的大半个脸。
“明知山有虎。谁不是?!留你跟万欢面对这一切?怎么可能!”
万茜其实也知道不可能,但动员工作还是要做的。
“你要想想梅子和梅森,还有陈念。”
高天成又笑笑。
“万茜,你该知道跟我们说这些没有用。”
万茜站起来,“高先生,”她徐徐开口,“如果你们现在不走,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
烟跟他的嘴之间还有一定距离,高天成停住,他似乎在细细咀嚼万茜话里的意思。
“你们走吧。”万茜再一次重复,“求你们了,走吧。这是我跟李剃头的孽。”
万茜低下头,眼泪落下来,高天成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
“我们一起出生入死,说这些干嘛。”万茜只来得及看见他的背影。
那么她自己的呢?万茜回过身去寻找自己的背影。那个姓金的男人,她想起第一次见到他。就是他宰了李剃头,所有人都以为万茜跟李剃头没什么太深的感情,其实不是,万茜不傻,她知道李剃头待她不薄。
那时她刚刚失去万欢,一个人远走天涯,一个有来路却没有去处的女人。她背个包,做背包客,行行复行行,后来路遇一个脸上带疤的男人。两人走同一条路线,川藏线,但是男人走男人的,她走她的,相安无事。男人走得比较快,不过歇得比她早。所以每至黄昏,两人大多数时间都歇在一处
。
男人不跟她交谈,万茜正有无数心事,自己的事都想不过来,其实沿途一切都不是风景。她只是喜欢那种累,没有终点的累,不然她整天没着没落,有时恨不能就那样杀掉自己。每日急行军,每日都让万茜精疲力尽,晚上到了住处她也不洗澡,倒头便睡,有时睡着睡着梦见万欢,她就哭,哭够了,抹一把眼泪,也不管半夜还是凌晨,继续上路。
那时万茜还爱喝酒,到哪儿都喝,有时边走边喝,酒精能麻醉一个受伤的女人,能让她暂时忘记一切烦恼、忧愁、痛苦,没有酒她的日子过不了,有时想过去、想万欢想得心里生疼生疼,她便买了酒喝,也不要什么下酒菜,就那样一口一口像喝凉水一样的把那些含有酒精的东西灌进肚肠,瓶子一扔,吐了,或者不吐,倒头便睡。于当时的万茜来说就是最好的人生。
当然,如果来不及投宿,周围也没有民宿,万茜会就此扎个简易的帐篷,天当被,地当床,周围空旷,万籁俱寂,川藏线大多数地方尚未被污染,如果万茜清醒,便能看得见天上的星星,铺满天空,一闪又一闪,好看极了。
这天白天,她和李剃头前后脚出发,李剃头很快赶上来,仍旧跟从前一个样,李剃头闷头朝前走,碰见她连个简单的招呼都没打,万茜也像没看见他一样,只顾低头赶自己的路,李剃头走得快,半天万茜就望不着其项背了。
中午时万茜遇见一家小小的杂货铺子,她酒瘾犯了,喝了一瓶,没尽兴,又要了一瓶,后来想想,她又要了一瓶。那店家是一对当地的中年夫妻,偏女主人也爱喝几口,白的,量还好,一言不合就干,两个女人虽然在此之前八竿子都打不着,但于此刻竟双双生出惺惺相惜之感来,还亲自下厨炒了两个菜,将万茜让至正屋。房子石头结构,堂屋里是炉灶,正屋里有张床,东西堆了一地,床上有被子也没叠,一瞧那女人也不是什么贤良淑德的主儿。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相谈投机,就差义结金兰了。女人的私藏白酒上头,后劲儿大。所以当女主发出留宿一宿的邀请时,万茜也没客气,但酒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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